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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能谅解?”5岁女童遭爷爷女友虐待一年多:被烫、被咬、被掐,全身多处伤情达轻

“这也能谅解?”5岁女童遭爷爷女友虐待一年多:被烫、被咬、被掐,全身多处伤情达轻伤二级,生父竟出具谅解书…… 来源:综合自四川江安法院判决、红星新闻及多家媒体报道 一个5岁的小女孩,从小跟着爷爷长大。爷爷找了个女友回家,本以为是多了个奶奶疼她,没想到,迎来的却是一场长达一年多的噩梦。 打手心、掐胳膊、用牙咬、用东西烫……只要“不听话”,这些就是她的日常。她不敢说,因为那个“奶奶”威胁她:说出去,打得更狠。 直到邻居发现不对劲报了警,小女孩才终于从噩梦里被拽出来。 一、一年多虐待,5岁女童全身是伤 小常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虽然抚养权判给了父亲,但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只是每个月打点生活费回来。小常从小跟着爷爷常某在四川江安老家生活。 爷爷很疼她,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她。2018年9月,爷爷找了个对象王某,两人处了一阵后,王某就搬进了常某家。小常管她叫“奶奶”。 可这个“奶奶”,跟小常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小常当时正是调皮的年纪,加上从小自由惯了,有些习惯不太好。王某看不惯,一开始是批评指责,后来就变成了动手。 只要小常“犯了错”,王某就打她手心、掐她胳膊、用牙咬她、用热东西烫她。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 小常身上到处是伤,疤痕一道叠一道。她不是没想过告诉爷爷,但爷爷白天要出门干活挣钱,平时家里就她和王某两个人。王某威胁她:你要是敢说出去,打得更狠。 小常害怕,只能一个人蜷在被窝里偷偷哭。 后来爷爷常某无意中发现小常走路不对劲,一问才知道王某动了手。他当时很生气,警告王某别再打了。可王某根本没当回事,该打还是打。 直到邻居发现异常报了警,小常才终于被解救出来。 经专业鉴定,小常身上多处疤痕对应的伤情已经达到轻伤二级。右手小臂多处咬伤、面部和左脚前掌有烫伤、背部软组织挫伤,这些均达到轻微伤程度。 一个5岁的孩子,身上被烫、被咬、被掐,伤痕累累。 二、法律分析:为什么判的是虐待罪,不是故意伤害罪? 王某被抓后,很多人都在问:打了人、烫了人、咬了人,这不该是故意伤害吗?怎么判的是虐待罪? 咱们从法律上捋一捋这两个罪名的区别。 第一,两个罪名的核心区别在于“家庭成员关系”。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的“家庭成员”,法律上涵摄的范围很广——不只是有血缘关系或者领了证的,还包括因监护、扶养、寄养、同居以及其他扶助性共同生活的关系体。 也就是说,王某虽然和常某没领结婚证,但她已经搬进常某家,和小常、常某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在法律上就被视为“家庭成员”。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而故意伤害罪,针对的是单次或特定的伤害行为,不需要双方有家庭关系。 第二,本案为什么按虐待罪定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对小常的虐待行为是长期的、持续的,时间跨度长达一年多,手段包括殴打、掐、咬、烫等,情节恶劣。这种长期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更符合虐待罪的特征。 同时,虐待罪属于“亲告罪”——原则上需要被害人自己告诉才处理。但《刑法》明确规定,如果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 小常当时才5岁,根本没有能力报警,而且王某多次威胁她“不准告诉别人”,所以她无法自行告诉。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直接提起公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三,生父的谅解书,凭什么能影响量刑? 这是本案最让人意难平的地方。 小常的父亲——那个长期在外打工、把孩子丢给爷爷的亲生父亲——在案发后,居然给王某出具了一份谅解书。 很多人想不通:孩子被虐待成这样,当爹的不站出来为孩子撑腰,反而谅解施暴者? 法院在量刑时,确实考虑了王某认罪认罚、以及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最终,王某因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但这个结果,让很多人心里堵得慌。 三、写在最后:5岁孩子的伤痕,不能只用一年半来偿还 小常的遭遇,不是个例。 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的孩子,往往成为家暴和虐待的高危人群。他们缺少父母的保护,即便受了伤,也常常因为恐惧或无人撑腰而不敢说、无处说。 好在,这一次有邻居报了警,法律介入了。 但让人心酸的是:小常的父亲,那个本该是她最坚强的后盾的人,却在事后选择谅解施暴者。这份“谅解书”,究竟是出于什么考虑,外人无从得知。但一个5岁孩子身上的伤疤,不会因为一纸谅解就消失。 有网友愤怒地说:“孩子被打了一年多,当爹的不闻不问,最后还出来谅解?他有什么资格谅解?” 也有人说:“判一年半,太轻了。孩子身上那些烫伤的疤,一辈子都消不掉。” 你觉得,这份谅解书该不该被采纳?对于虐待孩子的行为,法律应该怎么判才公平?如果你是孩子的邻居,看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