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骗房终落空,法律公正护权益 “这个女人真可怕!”上海,一36岁女子离婚后带着女儿,在顺风车上认识23岁退伍男子,2人一个月后确定关系,10个月后领了结婚证。女子告诉男子,她女儿想读好学校,提出把女儿户口迁入男子家,最好在男子价值1000多万房产中占有份额。男子用“将来继承可能要交遗产税”为由,劝父母把房子赠予自己,然后把房子99%份额,转到女子名下。女子房子到手,立马起诉离婚,2次离婚都不提分割房产,等把婚离完了,第3次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要房产。法院判决让人拍手叫好。 乍一听这事,谁都得替这个23岁的退伍小伙捏把汗,刚踏入社会没几年,心思单纯,遇上比自己大13岁、社会经验丰富的女子,压根没看透对方的心思。 要知道,这套千万房产,可不是小伙自己挣来的,是他父母一辈子的积蓄,老宅拆迁换来的,是老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小伙刚退伍,待人真诚,对这段感情掏心掏肺,一听女方说女儿要上学,想落户口、占房产份额,立马就信了,还绞尽脑汁劝父母过户。 他父母一开始本就不同意,毕竟是一辈子的家底,可架不住儿子软磨硬泡,又听信了所谓遗产税的说法,心疼孩子才松了口。 谁能想到,这边父母刚把房子赠与小伙,转头小伙就在女方的劝说下,瞒着老人,把99%的份额都转到了女方名下,自己只留1%,这份真心,最后却成了别人算计的把柄。 更让人觉得不对劲的是,两人领证后共同生活才半年,就闹起了分居,女方紧接着就起诉离婚。 第一次起诉,小伙不肯离,法院没判离,可女方压根没放弃,一年后再次起诉,态度坚决得很,全程只提离婚,半个字都不提房产的事。 小伙那时候还念着旧情,见婚姻没法挽回,也就同意了离婚,可他万万没料到,这都是女方的算计。 女方心里跟明镜似的,先赶紧把婚离了,让婚姻关系彻底结束,断了小伙的念想,等离婚手续办完,再拿着房产证找上门,第三次起诉索要99%的房产份额,这步步为营的操作,摆明了是冲着房子来的,根本不是真心过日子。 等到开庭的时候,女方拿着房产证,理直气壮地要求按份额分割房产,看着占尽了优势,毕竟不动产登记看着是板上钉钉的事,一般人还真觉得她能得逞。 可法院断案,从来不是只看表面登记,而是要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 法官一查就发现了诸多破绽,这套房子是男方父母的拆迁房,女方自始至终没出过一分钱,对房子没有任何贡献。 小伙转让99%份额,不是真的要把房子白送,是奔着和女方长久过日子、好好抚养她女儿才做的决定,属于附婚姻目的的赠与,不是无偿的赠予。 两人婚姻看着持续了三年多,可实际一起生活才半年,闪婚闪离,赠与的目的压根没实现,要是真把房子判给女方,对男方一家太不公平,也违背了法律的初衷。 而且女方两次离婚都刻意隐瞒房产,离婚后再单独起诉,目的太明显,就是想借婚姻敛财,钻法律的空子。 法院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房子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多个因素,最终做出了公正判决。 这套千万房产依旧归男方所有,男方只需要给女方50万元的补偿,女方还要配合把产权变更回来。 女方不服气提起上诉,可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这场精心策划的骗房闹剧,最终以女方的失败收场。 这起案子看着是普通的婚姻财产纠纷,实则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面对感情一定要保持清醒,别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 涉及父母一辈子的房产、积蓄这种大事,千万不能冲动做决定,一定要和家人商量,别轻易做出大额财产的处分。 法律从来不会纵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也不会只看表面的登记,而是会探究事实真相,维护真正的公平。 不管是谁,想靠着歪心思、耍手段骗取他人财产,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