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不知廉耻!”陕西渭南,女子背叛被其丈夫当场捉住,并打了她几耳光,谁曾想女子羞愤至极,竟趁人不注意冲出房间从3楼阳台跳下,致10级伤残。事后,女子先是控告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丈夫等人告上法庭,索赔39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这夫妻俩才26岁,结婚没多久。丈夫金某发现妻子雷某可能出轨了,心里一直憋着火。那天晚上,他怀疑妻子在租的房子里跟别人在一起,就叫了三个朋友一起过去。 到了地方,敲门没人应。金某气急了,捡起砖头就把窗户玻璃砸了,翻进去打开门,让朋友都进了屋。眼前的妻子只穿了件睡袍,另一个男人郝某就穿着条短裤。愤怒冲昏了金某的头脑,他上去就扇了妻子耳光,也对郝某动了手。几个朋友也帮忙控制住了郝某。 混乱中,雷某的脚被碎玻璃划伤了,有人下楼去买创可贴。就在这个空档,雷某突然冲了出去,直接从三楼的阳台跳了下去。砰的一声闷响,她重重摔在地上。全身多处骨折,颅脑损伤,在医院住了二十多天,光医药费就花了21万多,最后落了个10级伤残。 事情闹到这一步早已无法收场,警方先是对动手打人的金某和他的两个朋友,做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雷某觉得这处罚太轻了,她咽不下这口气。 她先是向公安机关控告,说丈夫金某犯了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事情是因她出轨引发,金某的行为事出有因,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检察院也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非法侵入住宅罪不予起诉。 刑事的路走不通,雷某转头就提起了民事诉讼。她把丈夫和那三个朋友一起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加起来将近40万。 法官认为雷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跳楼的严重后果仍然为之,她对自身的伤害要负主要责任。但金某带人深夜强行闯入、殴打他人,这种过激行为确实给雷某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刺激,与跳楼后果有因果关系,也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核定总损失39万余元,判决雷某自己承担60%,丈夫金某承担25%,赔偿9.7万多,其余三个朋友各承担5%,每人赔偿1.9万多。 一场婚姻的背叛,用砸窗、殴打、跳楼这样极端的方式收场,没有一方赢家。丈夫的暴力捉奸,解了一时之气,却把自己和朋友都送进了拘留所,还要赔上一大笔钱。妻子的出轨与纵身一跃,换来的是终身伤残和一场注定失败的官司。 法律不评判感情的对错,只衡量行为的好坏。谁越过了边界,造成了伤害,谁就要承担责任。感情没了可以分开,但人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冲动是魔鬼,这话放在任何时候都不过时。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