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老人亲生女儿离家不回,老人儿子去世后,儿媳为她养老送终。老人走后女儿又回来要求继承全部遗产,法院:儿媳获55%遗产。
陕西有个老太太姓陆,有个亲闺女,但闺女很早就离家出走了,一走就是好多年,家里啥事都不管。
老太太身边就剩下个儿子,儿子也孝顺,一家人过得也算安稳。
可谁知道,儿子后来也走了,先老太太一步去世了。
这时候家里就剩下老太太和儿媳妇刘某。
按说儿子都没了,儿媳跟这个家也没啥关系了,拍拍屁股走人也没人能说啥。
但这个刘某没走,她留下来了,一个人照顾婆婆,从吃喝拉撒到生病住院,全是她一个人在撑,一直伺候到老太太闭眼那天。
这事到这,本来也算一段佳话了。
可老太太前脚刚走,那个离家多年的亲闺女李某回来了。
回来干啥呢?争遗产。她觉得自己是亲生的,老太太的东西就该全是她的,一纸诉状把嫂子告了。
法院经过审理后是这么判的:儿媳继承55%,女儿继承45%。
法官的理由是:丧偶儿媳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该分得大部分遗产。而女儿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虽然还有继承权,但要少分。
说实话,我觉得55%都给少了。
就凭这女儿"离家出走"、"多年不回来"、"老人走了才回来"这些关键词,她哪来的底气要全部遗产?老人活着的时候你在哪?生病住院的时候你在哪?
法律保护继承权,但更保护真正尽孝的人。你不管老人,遗产还想要大头,哪有这道理?
你们觉得,这种多年不回家的女儿,还有资格回来分遗产吗?
45%给亲闺女,你们觉得给的多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