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母被结婚案,“舅舅”和“小姨”现在必须过五关新六将,经历九九八十一道坎,还未必把这事向调查组讲清楚。如果财物是自己的不是姐姐的,为何放在“姐姐”那里,是否来历不明?如果财物是姐姐的,那么为什么与亡姐结婚,把亡姐变成“妻子”是为了“合法”继承亡姐财物。就算这两个问题讲清了,那么“亡姐”身份证上的照片是“舅妈”的,身份证是谁伪造的?“亡姐”死亡后户口是谁迁移的?公证书是谁公证的?“亡姐”死亡后委托小姨处理房产律师怎样在阴阳二界穿越见证的?这些当时规避了一切障碍,但现在却似为自己挖的一个个坑。如果能解释清楚,一定是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