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一审被判17年,政治生涯恐终结 台北地方法院3月26日下午一审宣判京华城案、民众党政治献金案等四案,前台北市长、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因贪污收贿、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6年,全案可上诉。除图利部分无罪外,其余三项指控均被判有罪。 柯文哲此前羁押一年,后以7000万元新台币交保并配戴电子脚环监控。他在庭审中不认罪,主张本案为政治迫害,作证时拒绝证言。据现场报道,柯文哲听闻判决后表情一度凝重,随后露出微笑,并向法官表示自己绝不会逃亡,希望免除限制住居与电子监控。 依据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罢免法》规定,一审或二审遭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即便尚未定谳,也不得登记参选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这意味着柯文哲已丧失角逐202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资格,政治生涯面临重大转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