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涉京华城容积率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案,羁押1年后以7000万元交保,目前接受电子脚环科技监控。柯文哲不认罪,答辩时主张遭政治迫害,并在作证时拒绝证言。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点30分宣判,柯文哲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
另外,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被判15年6个月、褫夺公权6年;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被判10年;台北市前都市发展局局长黄景茂被判6年6个月;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被判2年、缓刑3年、褫夺公权1年;台北市都市发展局前总工程司邵琇珮被判1年3个月、缓刑3年、褫夺公权1年;柯文哲竞选办公室前财务长李文宗被判4年6个月;柯文哲办公室前出纳李文娟被判2年4个月;京华城案相关被告吴顺民、张志澄无罪;柯案中的会计师端木正被判1年。
案件围绕京华城开发案展开的贪污与图利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台北市政府当年是否在京华城容积率审批过程中,违法放宽条件,让业者获得不当利益,并由此涉及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名。
检方认定,柯文哲在京华城案中涉嫌利用职权,使相关决策朝有利于业者的方向推动,并牵出多名政商人士与市府官员。柯文哲则始终否认犯罪,主张自己遭到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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