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成年人都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老人自己在河边洗拖把掉河里没了,家属居然把河道部门告上法庭要赔91万,结果一审二审全被驳回,这波法院干得太漂亮了! 下雨天路滑,一位老人根本没有注意到危险,竟然直接拿着拖把到河边洗拖把。结果,脚下一滑直接坠河,最后不幸身亡。 家属悲痛归悲痛,转头就把河道管理部门和街道告了,张口就要91万! 家属给出的理由是:河道就在居民生活区旁边,对大家出行生活构成危险,管理部门没尽到警示义务,必须赔钱! 他们觉得:只要在公共区域出事,就得有人背锅买单,哪怕是老人自己去河边洗拖把这种私事,也得让公家掏钱。 可法院根本不吃这一套:一审直接驳回诉求,明确指出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未尽到审慎的安全注意义务,才是导致其落水并最终死亡的直接原因,这是自身疏忽导致的意外,和管理部门没关系。 家属不服气上诉,二审法院直接维持原判,一分钱都不赔! 网友看到后评论说:“我家楼下也有河,是不是以后我摔一跤也能告河道部门?这钱也太好赚了吧!自己不小心怪别人,脸都不要了!” 也有的网友说:“91万!这是把老人的不幸当成发财机会了吧?真要是同情老人,就该好好料理后事,而不是盯着钱袋子!” 还有的网友说:“法院判得对!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一出事就“谁弱谁有理”,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也有的网友说:“以后谁敢在河边洗衣服?是不是都得先找管理部门签个“生死状”?这种歪风邪气必须刹住!” 老人因意外去世,谁都心疼,可家属这波操作,简直是把“碰瓷”写在脸上了! 河道是公共区域,不是你家的私人保姆,凭什么要为你自己的疏忽买单?难道以后走路摔一跤,还要告路政部门没把路铺成棉花?喝水呛到了,还要告自来水公司? 这种“谁出事谁有理”的歪风,早就该治治了! 管理部门有责任维护公共设施,但没有义务替成年人的“作死行为”兜底!老人自己去河边洗拖把,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下雨天路滑本来就是常识,这都要怪别人,那以后谁还敢搞公共建设? 法院两次驳回,就是在告诉所有人:别想拿悲剧当筹码,别想靠撒泼耍赖发财!成年人的世界,从来没有“我弱我有理”,只有“我错我负责”! 最后,我想说的是:别拿不幸当筹码,成年人的锅,自己背! 信息来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