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山西太原,男子血糖升高住院5天,出院第6天去健身房,却在跑步机上晕倒,送医后身亡

山西太原,男子血糖升高住院5天,出院第6天去健身房,却在跑步机上晕倒,送医后身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谁料,家属将健身房以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男子杨某,平时喜欢去健身房锻炼,早在2024年3月,他就花1680块办了两年的健身房会员,没事就去跑跑步、健健身。 可就在2024年11月,杨某身体出了大问题,因为血糖连续几天居高不下,他住进了医院,一检查,毛病还不少:2型糖尿病,血糖还控制得不好,还伴有糖尿病酮症,另外还有高血脂、高尿酸,心脏也不好,左心房左心室扩大,主动脉瓣、二尖瓣都有轻度关闭不全,还有脂肪肝、肝血管瘤,身体状态特别差。 住了5天院,杨某出院了,医生明明给出了诊断,身体这么多基础病,按理来说该好好休养,不能剧烈运动。 可杨某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出院仅仅隔了6天,也就是12月1号晚上,他照常去了健身房,还上跑步机跑步。 跑着跑着,意外突然发生了,杨某直接在跑步机上晕倒昏迷,栽倒在地。 健身房工作人员发现后,马上打了120急救电话,等着医护人员赶来把杨某送去医院抢救,可还是晚了,当天杨某就抢救无效去世了。 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杨某是心源性猝死,警方也勘查过现场,排除了刑事案件,就是自身突发疾病没救过来。 杨某突然离世,家人悲痛又气愤,觉得健身房有很大的责任,直接把健身房和健身房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 杨某家属认为:健身房是专业的健身地方,办会员的时候就该提醒健身风险,了解会员的身体情况,而且场地里得准备急救设备,工作人员得会急救,一旦出了事能及时施救。 健身房却觉得委屈:说自己没权利让会员交体检报告,早就贴了警示标语,也跟杨某说过注意事项,该做的都做了。 保险公司更是直接说:杨某是自己突发疾病死的,保单里早就约定了,自身疾病导致的伤亡不赔。 法院认为,杨某自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道刚住过院、心脏和血糖都有问题,还硬要去跑步机上猛跑,这是拿自己身体赌命,是主要过错方,他得承担主要责任。 但健身房也没尽到该尽的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健身房作为健身场所,连最基本的急救设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都没配备,杨某晕倒后,工作人员也没马上做心肺复苏急救,就连周围的人群都没疏散,没给急救创造好的条件,安全保障义务没做到位,存在过错。 因此,法院判定健身房承担10%的责任。 有人人觉得健身房冤,明明是杨某身体有多种疾病,为啥还要赔他钱? 其实一点不冤,要知道健身场所,赚的是健身人的钱,就必须保障会员的安全。 急救设备AED是健身房的标配,尤其是针对心脏猝死,AED加上心肺复苏,是抢救黄金时间里最有效的办法。 结果健身房连设备都没有,工作人员也不会及时急救,错过了最后的抢救机会,这就是失职,判10%的责任合情合理。 因为健身房买了保险,则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赔付。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杨某家属96202.11元,健身房还得把杨某没到期的会员费1076元退回去。 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 第一,身体不舒服、有基础病,尤其是刚出院的人,千万别逞强运动,健身要量力而行,命比健身重要得多,别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 第二,开健身房、游泳馆这类场所的老板,别省急救设备的钱,也别忘培训员工急救技能,真出了事,没做到位就得赔钱,既坑了别人,也亏了自己。 总而言之,悲剧本可以避免,要么自己爱惜身体,要么商家尽到责任,但凡有一方做到位,也不会落得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