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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恶了!湖北仙桃,怀孕35周女子搭乘坐公交车时,一乘客问司机停车事宜未得到答复

太可恶了!湖北仙桃,怀孕35周女子搭乘坐公交车时,一乘客问司机停车事宜未得到答复,他瞬间暴怒,上去撕扯拳打司机并抢夺方向盘,司机吓坏了赶紧急刹车。女子因这紧急状况摔倒受伤,被确诊为左踝关节骨折。那名乘客因犯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无需对女子的损失进行赔偿。女子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一审二审法院给出不同看法。 2024年12月19日,怀孕35周的高某,肚子已经高高隆起,行动格外迟缓。 这天她要从彭场镇搭乘2路公交车前往仙桃城区,想着肚子里的宝宝马上就要足月,她一路上都格外小心。 上车后特意找了个靠近车门、相对平稳的座位坐下,双手始终轻轻护着肚子,心里只盼着一路顺顺利利,别出什么意外。 公交车平稳行驶在公路上,车厢里安安静静,乘客们要么闭目养神,要么看着窗外,谁也没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即将打破这份平静。 行驶途中,一名叫赵某的男乘客,因询问司机邓某到站停车的事情,没得到及时答复,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他压根没考虑公交车正在行驶,直接起身快步走向驾驶室,对着司机邓某挥起拳头,紧接着还伸手去抢夺方向盘,动作又凶又鲁莽。 司机邓某正在专注开车,突然遭到殴打,还被人抢方向盘,瞬间惊出一身冷汗。 要知道,公交车正在路上行驶,方向盘一旦被抢,随时可能车毁人亡,危及全车乘客的性命。 千钧一发之际,邓某顾不上自身疼痛,本能地狠狠踩下刹车,公交车发出刺耳的刹车声,猛地停了下来。 这突如其来的急刹,让整个车厢里的乘客都猝不及防,身体猛地向前冲去。 高某本就身怀六甲,身体笨重,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瞬间从座位上射出摔倒在车厢地板上。 她脚踝传来钻心的疼痛,她疼得脸色发白,一边捂着受伤的脚踝,一边下意识地护住肚子。 她已分不清是恐惧还是疼痛,只是大声哭着喊叫着:哎呀我的孩子,可不能出事啊! 高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检查治疗,虽辗转前往仙桃、武汉多家大医院,但庆幸的是孩子没事,最终被确诊为左踝关节骨折。 可对于一个怀孕35周的孕妇来说,骨折带来的痛苦本就难以忍受,还要担心治疗用药会不会影响腹中胎儿。 那段时间,高某身心俱疲,每天都在疼痛和担忧中度过,原本期待的孕期时光,彻底被这场意外打乱。 后续经过司法机构鉴定,高某的损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但后续还需要进行康复训练、对症治疗,误工时间评定为180日,护理时间60日,营养时间90日,所有期限都从受伤当天开始计算。 《刑法》第133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那个闹事的乘客赵某,因为他的鲁莽行为,触犯了妨害安全驾驶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还被罚了2000元。 可让人无奈的是,赵某刑责已担,却始终没有对高某的损失做出任何赔偿,高某看病、养伤花出去的钱,全都只能自己先垫付,心里满是委屈和不甘。 无奈之下,高某将运营该公交车的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 《民法典》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审法院认为,高某主张的5万多元误工费计算有误,鉴定的180天误工期里,有123天正好和她的产假时间重合。 这段时间单位照常给她发了产假工资,她的收入没减少,所以这123天不算误工,只认定了57天的误工期,误工费算下来只有2万出头。 一审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高某40147.25元。 这个判决结果,让高某难以接受,尤其是误工费的计算,她心里十分不服。 高某觉得产假是国家法律赋予女职工的专属权利,是生育应享有的福利,和自己因受伤没法工作的误工损失,完全是两码事。 怎么能因休了产假,就扣除自己的误工赔偿呢? 她越想越觉得不合理,毅然决提起上诉,一定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二审法院针对误工费的争议,给出了明确的说法。 法院认定,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高某的误工期经鉴定就是180天。 高某年均129456.89元,误工期经鉴定为180天,应按完整180天核算误工费,扣除已发产假工资10440.32元后,为53401.43元。 一审法院把产假时间从误工期里扣除,没任何法律依据,产假是法定福利,不能抵消侵权造成的误工损失。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处理不当,依法撤销了一审判决。 最终二审判决:公交公司赔偿高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3332.12元。 有人说,受伤孕妇的钱不该由肇事者赔偿? 公交公司和司机没错,司机是为了保护乘客,肇事者负全责!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