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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一女子因受不了丈夫家暴,然后她离家出走就不敢回家了,13年后,她向法院

福建厦门,一女子因受不了丈夫家暴,然后她离家出走就不敢回家了,13年后,她向法院起诉离婚,却被告知“被死亡”,女子懵了,原来她丈夫在她离家出走第7年,就向法院申请了宣告了她死亡!女子非常生气,接下来她的做法真是大快人心。 信息来源:快资讯 2025年初的一个上午,小翠(化名)拿着身份证,忐忑地走进法院。 她憋了十几年,就是为了离婚,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 谁成想,法官一查系统:“对不起,你已经被宣告死亡,不能办离婚。” 这话当头一棒,小翠脑袋“嗡”地一声,心都要蹦出来了:我明明活得好好,打了十几年工,就差这最后一步了,还要被判“死亡”? 事情要从2012年11月说起。那阵子,小翠在家受够了丈夫大军(化名)的折腾:大军一生气就骂骂咧咧,拳脚不断。 每次打完人家还跟她赔罪:“我改,我改——”可下一次更狠。 小翠本想报警,但又太怕恶人报复,干脆啥都不做。 终于,在一场更猛烈的殴打后,她发誓再也回不去了。 她连娘家人也没敢告诉,就这样人间蒸发,在外地换了好几个工厂、工棚、旅店,隐姓埋名,一边打工一边拼命治愈心里的伤。 2013年5月,大军敷衍地去派出所报个失踪,来个手续走走过场,根本没真找。 等到2019年6月,小翠不见踪影7年,大军盘算:她既然找不回来,婚姻关系又僵着,我就永远娶不了媳妇,想再找个新对象都难。 正好《民法典》第46条说,下落不明满4年,能申请宣告死亡。 于是,他跑到厦门翔安法院,一纸申请,顺理成章地把小翠“判死”了。 法院也没多问,就看了看社区证明、报警回执,2020年7月,小翠在法律上成了“死人”。 这事小翠完全蒙在鼓里。 直到2025年她怀揣身份证回家打算离婚,才惊觉自己“死”了5年。 这是要多离谱? 她怒气冲天,当即又奔回翔安法院,甩出自己这些年打工的合同、房租发票、身份证明,一股脑儿地证明“我还活着呢”。 法官翻材料、调监控,甚至把大军也传来法庭“面签”:小翠果然活生生地出现,俩人十多年没联系,铁一般的事实横在面前。 根据《民法典》第50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声明重新出现就得撤销死亡宣告。 法官当即宣告:撤!死!宣!告!现场不少人鼓掌。 小翠长舒一口气:终于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死人”了。 紧接着她又顺势提起离婚诉讼。 法官把俩人唤到一起调解,大军也不拽了,点头同意离婚,财产、债务一人一半,各自走人。 折腾13年,这场噩梦算是彻底结束。 小翠感慨:要是当初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不至于躲了这么久,更不必“人间蒸发”到今天。 网友们也炸了锅:“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一旦下手就停不下来!应该先揪家暴者!” 这个案子太教训人:憋着对自己没好处,法律才是咱的靠山!”“断绝联系太危险了,别因一时逃避让自己‘被死亡’!” 这件事提醒大家:遇到家暴时别忍气吞声,赶紧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出事后要保存好身份证明、工资条、住址证明……一旦要用,就能证明你“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