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了一条文字,聊最近味多美涉嫌招聘歧视的问题,有一些留言我是非常不能赞同的。
他们的意思有几种,我大致捋了一下,有如下几类:
1、不就是味多美不愿意招北京人吗?北京还有很多单位不招我们外地人呢,那我们说什么了?
2、招什么人是人家企业说了算,你有什么权利说三道四,还报上委屈了?
3、多大点事?真要你去上班,北京人也未必会去呀,发那么大火还抵制,有什么必要呢?
上面这几种观点比较集中,我还是想说几句。
1、北京有些单位,招人的条件古里古怪,甚至可以说变态,我觉得不管是刻意歧视北京本地人还是外地人,都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都要受到谴责。不招你们外地人的单位,你也应该去曝光,而不是觉得自己不说话北京人也应该和你一样憋着。
2、不错,用人当然是企业的权利,但是如果涉嫌违法,那就是问题了。就像企业怎么经营纳税也是自己的权利,但是也都要在法律的红线以下,这有什么毛病吗?
3、是的,味多美让我去我也未必去那里上班,但是刻意歧视就是不允许。多年前南方某城市的一个城中村,悍然打出横幅“拒绝XX地区的人入驻”,我是不是也可以说,反正XX地区的人也未必去住,那你发什么火呢?
这种违法现象必须得到应有的谴责和处理,否则今天是这个企业不用北京人,明天就可能是那个企业不用河南人东北人四川人。
打工本就很不容易了,还要受到这种莫名的气,你愿意忍,不代表别人也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