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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理应严判!”女教师回家路上被两辆车先后撞倒碾压,还被第二辆车拖着跑了

“知法犯法,理应严判!”女教师回家路上被两辆车先后撞倒碾压,还被第二辆车拖着跑了5.9公里,最后没了命!而且第二辆车上坐的竟全是国企养护中心要职人员,主任不仅不救人,还忙着销毁证据、找人顶罪!背后真相到底是什么? 陕西安康白河县50岁的女教师荣荣在回家途中,先后被两辆汽车碰撞、碾压,最终被第二辆汽车拖行5.9公里后不幸身亡。 根据交警部门调查,事发当晚20时40分许,第一辆车驾驶员刘某祥(白河县职中教师)驾驶车辆将同向行走的荣荣撞倒并碾压,随后停车查看并报警。但仅仅8秒后,第二辆由肖某驾驶的汽车(载有薛某旭等5人)超速驶来,再次碾压荣荣身体并将其卷入车底。 肖某未停车施救,反而继续行驶,途中车辆因底盘卡住死者身体无法正常通过减速带,同车人员下车查看后,肖某仍选择驾车逃离现场,导致荣荣被拖行长达5.9公里。 涉事的第二辆汽车隶属于陕西交控集团白泉分公司白河路产养护管理中心。经查,车上5人均在该中心担任重要岗位:驾驶人肖某事发前为该中心员工,车辆所有人薛某旭时任该中心主任,其余三人分别为副主任、消防负责人及隧道站站长。 检察机关查明,肖某不仅存在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事发后还涉嫌销毁证据、串通他人“顶包”等恶劣行为。更令人震惊的是,作为车辆所有者及单位领导的薛某旭,被指控参与销毁证据,并劝说他人为肖某顶替罪责。公诉机关认为,薛某旭与肖某构成共同犯罪。 2026年3月26日,该案在安康市旬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薛某旭当庭否认所有指控,而被害人家属明确表示不寻求谅解,仅要求法院严惩凶手。这一态度反映了家属对案件性质的强烈愤慨,也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第一辆车驾驶员刘某祥因事后主动报警并配合调查,被交警部门认定负次要责任,目前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暴露出多重社会问题。从法律层面看,肖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根据《刑法》规定,此类情形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薛某旭作为公职人员,不仅未履行管理职责,反而参与销毁证据、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共同犯罪。法律专家指出,找人"顶包"属于典型的"指使他人作伪证",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企业管理角度,涉事的陕西交控集团白泉分公司白河路产养护管理中心存在严重监管失职。五名涉案人员均担任重要岗位,却在工作期间集体酒驾,反映出单位内部管理混乱、纪律松弛。特别是薛某旭作为中心主任,本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却知法犯法、掩盖罪行,性质尤为恶劣。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法庭能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惩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起案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伤痛,更是对社会法治意识的警醒,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终将受到严惩。 如果你也被这个案件的细节触动,认为需要更多人关注司法公正与公职人员监督,不妨点赞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人了解事件真相。点关注,我们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为你带来深度报道。可爱多一点,干爽多一点 豪华混动MPV进入19万时代 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