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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她用4.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1975年,她用4.5万公款包养了7个情夫,然而,整整十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没想到,最后竟死在一个男人手里,为什么?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上世纪70年代,全国老百姓都在为温饱精打细算,普通工人月工资也就二三十元,一斤猪肉才七毛五,一根冰棍仅四分钱,而4.5万元在当时堪称天文数字,足够一个工人不吃不喝干上一百五十多年。   可就是这笔天价公款,却被江苏如东县马塘信用社的女会计汤兰英,在十年间一点点贪污殆尽,全部用在奢靡挥霍和包养情夫上,更离谱的是,这桩荒唐事,整整十年都没人发现半点端倪。   汤兰英在家中排行老二,当地人都喊她“汤二侯”,她生得眉目清秀、打扮时髦,高小毕业的她写得一手好字,能在信用社当会计,在当时算是体面又风光的工作,谁也没料到她会沦为贪污犯。   其实汤兰英的贪念早有苗头,16岁在建筑站当会计时,便有贪腐行为,后来在蔬菜大队当会计,贪腐行为越发明显,只因未被严肃处理,这让她越发肆无忌惮、胆大妄为。   到了1965年,汤兰英调到马塘信用社工作,这里成了她敛财的温床,起初信用社还有其他工作人员,1970年银行与财政合并后,人员大幅缩减。   最终只剩她一个人办公,既当会计又当出纳,管钱又管账,再加上监管机制形同虚设,她便开始毫无顾忌地挪用公款。   一开始她还只是小额支取,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直接开支票取现,支票存根也不做账,甚至将信用社的库存现金私自挪回家中随意拿取,这十年间,几乎把整个信用社的资金都掏空了,却始终没人察觉异常。   靠着贪污来的公款,汤兰英过着远超常人的奢靡生活,她对自己更是出手阔绰,头发定期去理发店打理,衣服一天换好几套,光的确良衬衫就有二十多件,鞋子四季换新。   家中还有两辆凤凰牌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等当时的“奢侈品”,在那个大家都穿蓝灰工装的年代,她的打扮格外扎眼,却没人敢多问。   为了掩盖贪污罪行,汤兰英用公款大肆请客送礼,拉拢基层干部当自己的保护伞,不仅摆宴席款待干部,还经常赠送财物,不少干部常去她家吃喝住宿,还帮她批议价粮、饲料,甚至在查账时帮她打掩护,一次次帮她逃过查账。   在私生活上,汤兰英更是放纵无度,她嫌弃丈夫身材矮小、为人小气,夫妻关系很差,先后与7名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其中不乏公职人员,她对这些情夫出手大方,赠送衣服、鞋帽等贵重物品,被人戏称“二姑娘倒贴”。   她以为靠着金钱和美色,就能牢牢掌控这些男人,就能一直掩盖自己的罪行,却万万没想到,自己精心编织的“美梦”,最终会毁在自己花重金供养的情夫手里,落得个凄惨下场。   1975年5月5日,她的情夫范某看着她毫无节制地挥霍公款,心里越发不安,担心自己被牵连,思来想去,最终向如东县人民银行举报了汤兰英,把她所有见不得光的勾当全抖了出来。   相关工作人员立刻对马塘信用社展开突击查账,发现账面凭空减少3000元,信用社库存仅剩9000元,还是临时拼凑而来。   这一刻,汤兰英知道自己再也瞒不住,隔天就交出了24份支票存根和付款委托书,这桩隐藏了十年的贪污大案,终于彻底东窗事发,震惊了整个如东县。   案件曝光后,如东县成立了40多人的专案组,花了半年时间才核查清楚所有账目,牵扯出十多名涉案干部,可抄家时才发现,汤兰英贪污的4.5万元早已被挥霍一空,一分钱都无法退赔。   1977年7月15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汤兰英死刑,立即执行,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可仅仅8天后,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77年7月24日,如东县中学的操场上人山人海,数万人赶来参加宣判大会,汤兰英被武警押上刑车,胸前挂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的牌子,最终在掘港镇北郊刑场被执行死刑,年仅32岁。   那些曾经为她充当保护伞的干部,也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马塘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他涉案人员也被追责,吃拿的财物全部退回,也算罪有应得。   有人说汤兰英是被贪婪毁了一生,有人说她是咎由自取,好好的体面工作不要,非要贪慕虚荣、放纵私欲,最终亲手把自己推向了死亡的深渊,这段荒唐往事,至今仍让人唏嘘不已。   无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都要坚守本心、安分守己,不贪不义之财,不做亏心之事,唯有如此,才能行得正、坐得端,避免重蹈汤兰英的覆辙,收获安稳顺遂的人生。 信源:1. 人民网《新中国典型贪污案:汤兰英贪污公款4.5万包养7情夫》;2. 中国法院网《汤兰英贪污案复盘:十年贪腐未被发现,终栽在情夫手中》;3. 南通日报《尘封往事:如东汤兰英贪污案始末》;4. 如东县志(节选)《汤兰英贪污案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