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娶个老婆回家,她连碰都不让你碰,这日子怎么过?” 湖北的章先生说这话时,声音都在发抖。他不是在赌气,是真的憋屈。 他和吴女士谈了三年恋爱,感情说不上轰轰烈烈,但也顺顺当当。谈婚论嫁时,章家按当地规矩给了十五万彩礼,又花了五万买“三金”,掏空了家底,就盼着儿子把媳妇娶进门。 婚结了,证领了,可日子过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从结婚第一天起,吴女士就拒绝同房。章先生以为她是不好意思,没往心里去。可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妻子始终跟他保持距离——别说夫妻生活,连躺在一张床上都难。 他好好谈过,每次一提,吴女士就翻脸,要么不吭声,要么摔门走人。他去找丈母娘说情,老两口倒是通情达理,也劝过女儿几回,可吴女士油盐不进。 结婚快两年,俩人真正住在一起的日子也就十来天,自始至终没有夫妻之实。章先生越想越不是滋味:这哪叫结婚?比搭伙过日子还不如,搭伙的室友至少还平摊水电费。 他实在忍不下去了,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离婚,同时把十五万彩礼和五万“三金”全部要回来。 法官一细问,发现这婚确实没法维持了。两口子虽然领了证,可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共同生活——共同生活不是光在一个屋檐底下住着,而是两个人过日子。两年下来连夫妻生活都没有,算哪门子夫妻? 最终法院判了:准予离婚。彩礼和三金不能全退,但得退大头。吴女士还十万块钱给章先生,再把那套“三金”原样退回去。 网上议论纷纷。有人说,这跟买东西退货有啥区别?也有人说,凭啥不全退?白白耽误人家两年时间。 说到底,结婚不是走个过场,更不是做买卖。两个人要是不打算正儿八经过日子,光靠一张结婚证和一摞彩礼,是拴不住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