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41岁单亲妈妈因为涉嫌参加黑社会被羁押了821天,后来,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将她无罪释放,并同意赔偿她的损失。女子松了口气,以为噩梦终于要结束了,谁知,赔偿程序才启动13天,警方竟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她重新立案侦查,赔偿的事也暂且中止。女子懵了,骗贷的事法院都已经认定了,不构成犯罪,为何又要再来一次。对此,警方的解释让她无法接受。 2021年8月24日,史玉辉正在海南儋州的物业公司办公室处理工作,几名民警突然走进来,没出示完整的法律文书,只说要带她去配合调查。 她当时还想着,不过是走个流程,晚上就能回家给孩子做饭,可直到被塞进警车,她都不知道自己牵扯进了什么案子。 直到看见那张羁押单,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她才彻底懵了。她做物业经理不过两年,平时处理的都是业主纠纷、小区安保的琐事,连和人红脸的次数都屈指可数,怎么就和“黑社会”扯上了关系。 821天的羁押生活,是她这辈子都不愿回想的煎熬。作为单亲妈妈,她最放心不下的是远在洛阳的孩子,每次律师会见,她问的第一句话永远是“孩子还好吗”。 看守所里的民警曾劝她认罪,说只要签字就能换减刑,早点出去见孩子,可她攥着笔,怎么也落不下去。她知道,一旦认了,这辈子都洗不清,孩子也会跟着抬不起头。她就这么硬扛着,把所有委屈和恐惧都咽进肚子里,等着能还自己清白的那一天。 2025年5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终于送到她手里,上面写着“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这短短一行字,是她用821天的自由换来的。走出看守所的那天,阳光晃得她睁不开眼,她第一时间给孩子打了电话,听着电话那头孩子哽咽的声音,她也跟着哭,却不敢让孩子听见,只反复说“妈妈回来了,以后再也不走了”。 她以为苦难到此为止了。同年8月29日,昌江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赔偿她羁押期间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她拿着决定书,甚至开始规划以后的生活:用赔偿款给孩子换个大点的房子,找份稳定的工作,好好弥补这两年多缺失的陪伴。可这份希望,只维持了13天。 9月11日,一份《中止赔偿通知书》递到她面前,理由是昌江县公安局对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重新立案侦查。 她彻底懵了,这个所谓的骗贷案,早在之前的涉黑案判决里,法院就明确写了“不构成犯罪”,甚至连起诉书中都没提过她和这个案子有关。她主动联系办案民警,才知道警方说“发现了新线索”,可从立案到现在,没有一个民警找她询问过情况,更别说出示所谓的新证据。 她想不通,为什么明明已经被认定无罪的案子,会在赔偿程序启动的节点被翻出来。 她找过检察院,得到的回复是“立案侦查是警方的职权,赔偿程序只能暂时中止”;她找过媒体,想让更多人知道自己的遭遇,可除了零星的报道,没人能给她一个明确的说法。她看着手机里孩子的照片,夜里常常睡不着,怕自己又被带走,怕再也见不到孩子,怕这821天的冤屈,到最后连一句公道都讨不回来。 更让她心寒的是,警方口中的“新线索”,不过是之前涉黑案里已经被法院否定的材料。 她翻遍了判决书,每一页都写着她的清白,可这些白纸黑字,在重新立案的决定面前,显得格外无力。她不是怕被调查,是怕这场无休止的折腾,会耗尽她最后一点力气,怕孩子等不到妈妈彻底自由的那一天。 这件事被曝光后,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说,这是典型的“程序报复”,用另一个案子来拖延赔偿;有人说,法律的初衷是保护无辜者,可现在却成了消耗无辜者的工具;还有人说,史玉辉的遭遇,不是个例,是很多被错押者面临的困境——洗清冤屈难,拿到赔偿更难。 史玉辉还在等,等警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等赔偿程序重新启动,等一个真正的清白。她知道这条路很难走,可她不能放弃,她要给孩子做个榜样,也要让更多人看到,错案的代价,不该由无辜者独自承担。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