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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41岁单亲妈妈在海南打工时,给老板跑了一趟腿,就被在办公室里带上手铐带

河南洛阳,41岁单亲妈妈在海南打工时,给老板跑了一趟腿,就被在办公室里带上手铐带走,理由是被认定为涉 黑,女子被带走后关了821天,后来因为证据不足不起诉为由,无罪释放,女子重获自由后申请赔偿,万万没想到,该程序刚启动13天,女子又被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被重新立案,赔偿程序被终止,女子不解,都被判无罪的事,为何就揪住她不放,自己何时才能熬出个头! 2026年3月,41岁的史玉辉又一次来到海南,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来这为自己维权。 没人知道,这个看起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在过去几年里经历了怎样熬过来的。 多年前,史玉辉还是一名物业经理,作为单亲妈妈,她拼尽全力只想养活孩子,从不敢惹是生非。 一次偶然,她受老板委托转交材料,却没想到,这事竟然直接改写了她的余生。 2021年,办公室里突然来了几个警察,给史玉辉带上手铐直接带走,理由是说她涉嫌参加涉黑组织,把她扔进了看守所。 821天,相当于两年零两个多月,这段日子对史玉辉来说,是暗无天日的煎熬。 看守所里的日子压抑又绝望,她一遍遍询问自己到底参加了哪一起黑社会。 她就跟老板出去吃过几次饭,买过几次单,在没有过多的接触。 没想到对方直接告诉史玉辉,你要是认就是一年半,不认就是两年。 在里面的日子,她想念孩子,愧疚自己不能陪伴在身边,更害怕这辈子都背着洗不清的罪名。 无数个深夜,她都在想,老实本分过日子,为什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直到2023年,因为案件后续进展显示,她牵扯其中的老板案件,因证据不足被否定,也就是所谓的涉黑罪名根本不成立。 这意味着,史玉辉从一开始就是被冤枉的,那821天的自由,是白白被剥夺的。 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生活能慢慢回到正轨。 没想到2025年5月,检方正式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白纸黑字确认了她的清白。 同年8月,刑事赔偿决定也顺利下来,这笔钱对别人来说或许不多,却是史玉辉重启生活的希望。 她以为熬出头了,以为终于可以撕掉身上的标签,找一份正经工作,好好陪伴孩子。 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就在赔偿决定下达仅仅13天后,警方突然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对她再次立案。 可这件事早在之前的程序中,就被明确判定不构成犯罪。 一桩已经盖棺定论的无罪事件,居然能被重新翻出来当作立案依据,这样的操作,让史玉辉很是不解。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二次立案之后,警方既没有开展任何实质性调查,也没有给出清晰说明,反而直接中止了赔偿流程。 一边是生效的无罪文书,一边是莫名的重复追责。 一边是盼了数年的赔偿遥遥无期,一边是永远甩不掉的标签,史玉辉彻底陷入了两难的绝境。 面对质疑,相关部门的回应更是轻描淡写,甚至表示不排除继续立案的可能。 如今的史玉辉,早已被这场无妄之灾拖得身心俱疲。 因为有犯案记录,她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正规工作根本找不到,没有稳定收入。 她不敢在孩子面前流露脆弱,只能一次次独自踏上维权路,可每一次奔赴,换来的都是无尽的等待。 后来她实在没有办法,找到媒体,诉说此事,希望能帮自己讨个公道。 有人说,她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底层母亲,没有背景,没有人脉,更不懂复杂的流程。 她所求的不多,不过是彻底的清白,是应得的赔偿,是能堂堂正正生活的权利。 可就是这点微不足道的愿望,却变得无比奢侈。 还有人说,看完这事人都麻了,这不是欺负老实人,没权没势就活该被来回拿捏? 都判无罪了还能重新立案,普通人的清白就这么不值钱,太欺负人了! 看着都替她难受,一个女人拖个孩子,这么多年维权,换谁早崩溃了。 现在,史玉辉还在等,等一个明确的结果,等那段被强行夺走的时光,能否换来真正的交代。 《赔偿法》第17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史玉辉被逮捕羁押821天,最终检方不起诉,法院判无罪,完全符合本条,她有权索要赔偿。 《刑事赔偿解释》第18条:赔偿请求人被羁押后,经法定程序确认不构成犯罪,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赔偿;仅在启动再审或发现新的重大犯罪事实时,才可中止赔偿。 本案既无再审,也无新的、独立的犯罪事实,只是翻旧账,中止赔偿于法无据。 警方用同一事实再立案,直接违反“一事不再理”,属于重复追责。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到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