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河南新乡的一所大学门口。3月26日中午,两名大四女学生点了一份外卖,花了二十多块钱。外卖送到学校北2门外指定的地方后,她们很快就下楼去拿,前后不到五分钟。可到了地方,她们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自己的那份麻辣拌。两个人在校门口附近找了足足有半个钟头,外卖还是不见踪影。 顺着路人的指引,她们在校门外的草坪旁找到了目标。一位穿着黄色外套的老人正坐在石墩上,手里捧着她们的麻辣拌吃得正香,脚边还放着另一份没拆封的同款外卖。 两个女生上前质问,老人没有丝毫慌乱,甚至理直气壮地把吃剩的半份外卖递过来,嘴里念叨着“我饿得慌,又不脏,你们拿走吃吧”。当被问及家人时,她只是摇摇头,说自己没有家,不知道家人在哪,既没有道歉,也没有提出任何赔偿。 两个女生又气又无奈,二十多块钱不算多,但这种被人偷拿还被倒打一耙的感觉,让她们格外委屈。 她们想过报警,可看着老人衣衫单薄的样子,又有些心软,最后只能拿着剩下的那份没拆封的外卖,默默离开了。回到宿舍后,她们把这段经历发到网上,很快引发了热议。 新乡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随后回应,学校禁止外卖入校,学生的外卖只能放在校外,这类校外人士偷盗外卖的情况,建议学生直接报警处理,学校也会协助调取监控,帮学生维权。有网友在评论区补充,这位老人不是第一次在学校附近晃悠,之前就有人见过她偷拿学生的外卖,根本不是偶然的“饿极了”。 网友的讨论分成了两派。有人觉得老人可怜,可能是真的走投无路才会偷外卖,不该太苛责,大学生就当积德行善了;有人却不买账,说可怜不能成为偷东西的理由,大学生的钱也是父母辛苦赚的,老人的理直气壮更让人膈应,凭什么要让无辜的人为她的困境买单?还有人提到,之前就有类似案例,偷外卖的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哪怕金额不大,盗窃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 从法律层面看,偷拿外卖属于盗窃行为,哪怕单次金额只有二十多块,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多次盗窃,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不过考虑到老人的年龄和特殊情况,警方处理时会更偏向调解教育,但这并不代表偷拿行为是合理的,更不能用“饿”来合理化盗窃。 这件事戳中了很多人的矛盾点。我们同情弱者,理解生活的苦,但不能纵容恶行;我们愿意给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但不能接受自己的权益被随意侵犯。 真正的解决办法,从来不是让大学生妥协,也不是苛责老人,而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有饭吃、有地方住,而不是靠偷拿别人的东西维生。 也有人反思,学校禁止外卖入校的规定,是不是间接给了这类偷盗行为可乘之机? 如果能开放校内取餐点,或者设置更安全的外卖存放柜,或许能减少这类纠纷。但不管怎么说,偷拿别人的外卖,从来都不是值得同情的行为,更不该被纵容。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