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的叶女士,最近遇上了一件堵心的事。 她为闺蜜婚礼精心准备的1200元随礼红包,亲手交到了酒店的迎客登记处,事后闺蜜核对礼单,却翻遍了都没找到她的名字,更没收到这笔红包。 叶女士与闺蜜相交多年,情谊深厚。得知闺蜜婚讯后,她早早备下了1200元的现金红包,既是给新人的祝福,也是自己一份郑重的心意。 婚礼当天,她按时赶到办酒席的酒店,进门就看到摆着喜庆装饰的迎客登记桌,有专人在收红包、登名字。 当天酒店里宾客往来,人声嘈杂,两家办喜事的场地挨得极近,收礼台的布置也都是喜庆的红色风格,不细看很难分辨。 叶女士一门心思赶着给闺蜜送祝福,没多问一句,也没核对主家信息,只说了自己是新娘的闺蜜,就把红包递了过去。 收礼的人接过红包,随手做了登记,全程没有多问。叶女士也没察觉任何异样,交完红包就入席,全程见证了闺蜜的婚礼。 直到婚礼结束,闺蜜发来消息询问,叶女士才惊觉出了差错。 她反复确认,自己没有走错酒店,也没有记错时间,唯一的可能,就是红包给错了人。她立刻联系酒店调取监控,画面里的真相一目了然:她的1200元红包,确实递给了同酒店另一家办宴席的收礼人员。 弄清原委后,叶女士带着监控记录,联系上了收错红包的人家,客气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表明这笔钱是给闺蜜的随礼,和对方没有人情往来,恳请对方归还。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对方看完证据,直接一口回绝,不肯退还这1200元。 这件事里,叶女士的疏忽是起因。随礼本就是关乎人情的事,多一句核对,多一眼确认,就能避免这样的乌龙。 而收错红包的一方,这笔钱既不是自家的人情往来,也没有合法的取得依据,执意不肯归还,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这种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况,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利益。 随礼往来,重的是心意,守的是礼数。多一分细心,就能少一分麻烦;守好自己的本分,才能全了做人的体面。 你有没有遇过随礼时的乌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