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子吕富平,直到法官宣判,他都没想通:“我挖我自家的祖坟,凭啥判我死刑?” 这事得从他家那片桃园说起。村里老人闲聊,说他祖上是北宋大官,桃园底下,就埋着正经的家族大墓。吕富平听了,没当回事,该种地种地。直到一天,锄头“当”一声,磕在一块硬邦邦的石板上。 他把锄头扔在一边,蹲下身,扒开泥土。那不是普通的石头,是墓顶的青石板。 他脑子里嗡的一声。晚上回家,翻来覆去睡不着。祖坟?宝贝?他一拍大腿,怕啥?老祖宗留给我的东西,我拿出来,天经地义! 他悄悄找了四个河南来的“老师傅”,备了洛阳铲,还弄来了炸药。动手那天,正好村里有户人家办喜事,鞭炮声噼里啪啦响了一整天。吕富平觉得这是天意,正好拿来当掩护。 夜里,几声闷响混在鞭炮声里,没人察觉。老祖宗的墓,就这么被炸开了。 一连三个晚上,几个人跟土拨鼠一样,钻进钻出。一件,两件,三件……鎏金的铜佛,温润的玉器,还有宋代官窑的瓷碗。一共119件,件件都是能在灯下照出人影的宝贝。 东西全被他搬回家,藏在土炕下面,上面铺好草席。他躺在炕上,感觉自己就睡在一座金山上,夜里做梦都能笑出声,盘算着风头一过,就去城里换套大房子。 可村里一个遛弯的老人,总觉得不对劲。桃园里怎么有股炸药味?地上还盖着一层新土。老人没声张,悄悄报了警。 警察来的时候,吕富平正坐在炕上喝茶。他梗着脖子,理直气壮:“这是我家祖坟!这些东西,是我老祖宗留下的,凭什么说是国家的?” 警察没跟他多废话,掀开炕上的草席,一炕的国宝,就这么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文物专家赶到现场,一看那墓的规格,脸色都变了。这不是普通古墓,这是北宋“蓝田四吕”的家族墓园,后来直接入选了当年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法庭上, gavel一敲,判决下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是当年的判决,那时候的法律,对这种行为就是这么严厉。 吕富平当场就瘫了,嘴里还念叨着那句:“我挖我自家的坟啊……” 他不知道,按咱们国家的规矩,所有埋在地下的文物,不管在谁家地里,不管是谁的祖坟,发现那一刻,就都属于国家了。 更讽刺的是,吕氏家族的祖训里,清清楚楚写着一条:后世子孙,须生生世世,护佑先人安宁。 说到底,什么叫传家宝?或许就是这样:捧在手里的,才算你家的;埋进土里几百年的,那就是大家历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