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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上海,36岁离异带娃女子与一23岁男子闪婚,拿到男子家千万房产99%的份

太狠了!上海,36岁离异带娃女子与一23岁男子闪婚,拿到男子家千万房产99%的份额后,接连2次起诉男子离婚,离婚不久,女子拿着房产证,又把男子告上法院,要分割房产,法院发现女子小算盘打的精,只谈钱,不谈感情,有猫腻。最终作出公正判决。 36岁的李琳(化名),遇上了23岁的刘亮(化名),整整13岁的年龄差,一个是混迹房地产行业、离异带娃的成熟女人,一个是刚退伍、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两人的缘分,居然始于一次顺风车偶遇。 那是2018年3月,李琳搭顺风车,认识了做证券销售的刘亮。 年轻的刘亮单纯又热情,对成熟稳重的李琳一见倾心,觉得她温柔又懂事;而李琳看着比自己小一轮的刘亮,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觉得这个男生年轻单纯,很好拿捏。 相识才一个月,两人就火速确定了恋爱关系,不到10个月,直接领证闪婚。 没有婚礼,没有双方父母见面,婚后还各住各家,压根没一起生活,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透着不对劲。 刘亮家条件很普通,父母是工薪阶层,一辈子就靠老宅拆迁分了两套房,其中一套价值近千万,登记在刘亮和父母三人名下,是全家唯一的安身之所。 结婚没多久,李琳就开始打这套房子的主意。她对着刘亮软磨硬泡,说自己女儿要读好学校,得把户口迁过来,还得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占份额。 刘亮年纪小,又深陷在感情里,真心实意想和李琳好好过日子,对她的女儿也掏心掏肺地疼,压根没多想,只觉得这是自己表达爱意的方式。 他一门心思要满足李琳的要求,转头就去劝自己父母把房子过户给他,还骗父母说将来继承要交遗产税,先过户更划算。老两口心疼儿子,稀里糊涂就答应了。 2019年7月13日,刘亮父母把房子份额全赠与了刘亮;仅仅过了四天,刘亮就瞒着父母,被李琳拉着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 工作人员问起产权比例时,刘亮脑子一热,满心都是要向李琳表忠心,证明自己爱她的决心,想都没想就把99%的份额写到了李琳名下,自己只留了1%。 此时的李琳,心里暗自窃喜,自己的计划一步步得逞,近千万的房产,大半都攥在了手里,她看着房产证上的名字和份额,只觉得稳操胜券。 而单纯的刘亮,还以为自己的付出,能换来长久的婚姻,压根没料到这是一场算计。 可这段靠利益维系的婚姻,根本经不起考验。 2019年底,两人才租房共同生活了六个月,就闹起了矛盾,直接分居。 李琳见目的快达到了,开始着手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刘亮不同意,法院没判离;一年后,李琳再次起诉,态度无比坚决,刘亮心灰意冷,只能同意离婚。 蹊跷的是,两次起诉离婚,李琳只字不提财产分割。 其实,她心里清楚,得先赶紧把婚离了,再单独起诉要房子,这样才能避开争议,顺理成章拿走房产。 刚离婚没多久,李琳立刻翻脸,第三次把刘亮告上法庭,手里紧紧攥着房产证,理直气壮地要求按照99%的份额,分割这套近千万的房产,一分钱都不肯让。 咱就说,刘亮才20多岁,比李琳小13岁,社会经验少得可怜,看着咄咄逼人的前妻,整个人是伤心又崩溃,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真心付出的感情,居然变成了一场骗局,一时冲动的表忠心,差点让自己和父母无家可归。 好在法官明察秋毫,一眼就看穿李琳的算计,她离婚时不提财产,离婚后立马追要房产,全程只谈钱、不谈感情,明显是早有预谋;再加上她做房地产多年,精于此道,故意利用刘亮的年轻单纯,算计房产。 从法律方面来说,夫妻之间把房子过户给对方,不能只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和份额。 要是两人结婚时间很短,给房子的一方没什么大过错,法院不会直接按登记份额判房。 会综合看房子的来源、双方一起生活的时长、对家庭的付出等,房子一般还归原本的房主,只会给对方合理的补偿,不会让一方靠短暂婚姻拿走巨额房产。 因此,法院并没有只看房产证上的份额,而是基于事实来判定: 第一,房子是刘亮父母的拆迁房,李琳从头到尾没出过一分钱。 第二,两人婚姻看似维持三年多,实际共同生活才半年,闪婚闪离,毫无感情基础。 第三,刘亮的赠与,只是一时冲动的爱意表达,不是公平的财产约定。 最终法院判决:房子归刘亮和他父母所有,刘亮只需要给李琳50万补偿款,包含李琳之前交的11.9万税费。 李琳不服气上诉,二审直接驳回,维持原判。 法律早就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的基础是感情,不是房子钱财。 想靠闪婚闪离捞巨额财产,到头来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而丢了脸面。 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面对感情别恋爱脑,涉及房产、钱财的大事,一定要和家人商量,别一时冲动许下承诺,不然很容易被人算计,连累家人。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