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留给长子长孙遭两女儿反对,长子拿着母亲临终前的视频说“妈说房子给我”,长孙拿着爷爷的亲笔信说“爷爷说留我一半”,两个女儿直接被推到了对立面。法院最后判了:录音录像没见证人,无效!
老两口前后脚走了,留下一套房子。
按说这都是自己的骨肉,但老人心里有杆秤——大儿子身体有残疾,当爹的疼,2018年就亲笔写了遗嘱,要把自己那份留给长孙。
当妈的也心疼大儿子,临走前录了段视频,说自己那份全给老大。
大儿子觉得自己有妈这段视频护着,也该多拿点,毕竟自己这身体条件摆在这儿。
可两个女儿不认。她们不是不心疼大哥,是觉得这事儿不对——妈的视频,就大哥自己在旁边录的,没个外人在场,这能算数吗?你说妈是自愿的,谁能证明当时没人引导?
法院最后认定,父亲那封亲笔信,字迹清楚、日期完整,有效,他那半套房子归长孙。
但母亲那段视频,因为没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被判无效。
母亲的那一半,三个孩子平分。大儿子想多分,法院也没支持,因为虽然他身体残疾,但还能工作,不算“没劳动能力”。
你看,一段没见证人的视频,把母亲最后的遗愿彻底打散了。
大儿子觉得委屈,自己一直照顾老人,到最后妈的心意却落不了地。
女儿们觉得憋屈,不是争这点钱,是争一个“程序正义”——凭什么你说妈给了就给了?谁看见了?
很多人觉得,家里的事,关起门来怎么说都行。
但法律不管这个,它只认白纸黑字和那两个在场的外人。
老人家的一片苦心,就因为不懂这个规矩,最后全白费了,留下的不是财富,是兄弟姐妹间一道过不去的坎。
对此,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