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茶具被警告? 品牌方竟说我侵权? 福建一男子挂出闲置茶具,本想低价转手,却被品牌方私信警告“未经授权不得二次售卖”,还威胁移交律师!头回听说卖自己的东西还要“品牌许可”,这法务是不是管太宽了?咱消费者花真金白银买下的东西,使用权、处置权都在自己手里,只要不是盈利性倒卖,转卖闲置咋就侵权了?品牌方与其盯着二手市场,不如多琢磨产品质量。真要论法律,《民法典》明确说了,个人合法处置自有物品受保护,这种“越界警告”才该好好被普法!遇到类似情况,直接找平台投诉或消协维权,别惯着这种“店大欺客”的毛病。 你们觉得品牌方这波操作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