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独自在公园歇脚,一大爷东张西望的走了过来,探头探脑的询问:给你500块,咱俩耍耍,同意就点点头,不同意就摆摆手!女子听后,又羞又怒,呵斥老人离开。事后,女子将视频发布到了网上,让网友给评评理。网友:怪你自己坐错地方了! 那天天气晴得透亮,风里都带着青草香,女子想着一个人去公园逛逛,松松快节奏的日子,吸两口新鲜空气。 走累了,她寻到公园角落一处僻静长椅,坐下歇脚,看着眼前抽芽的树、冒绿的草,心里软乎乎的,掏出手机想把这股子生机拍下来存着。 没等她按快门,一个佝偻着背的大爷慢慢挪了过来。 他穿黑上衣,帽子口罩捂得严实,腿脚看着不太利索,明显是上了年纪的人。 这角落本就没几个人,大爷一路东张西望,眼神飘来飘去,女子心里先犯了嘀咕,却也没往坏处想,只当是老人找地方歇脚。 可大爷没往别处坐,反倒弯着腰把脸凑得极近,压低声音支支吾吾:给你500块,咱俩耍耍。 这话像块烧红的烙铁,“啪”地烫在姑娘耳朵上。 她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没把手机扔出去,又气又臊,脸瞬间涨得通红。 她盯着眼前这个垂垂老矣的男人,怎么也想不通,光天化日之下,一个陌生老人能对她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 她攥着手机的指节都泛白了,想骂,话到嘴边又卡壳,对着个老人人,她实在拉不下脸破口大骂。 大爷像是看穿了她的犹豫,慢悠悠补了句:同意就点点头,不同意就摆摆手。 女子压着火,假装没听懂:你说啥?干嘛啊? 大爷梗着脖子,又重复了一遍:耍耍! 这两个字彻底点燃了姑娘的火气。什么尊老爱幼,那是给值得尊重的老人的,眼前这人分明是揣着坏心思来骚扰的。 她猛地抬高声音,指着大爷鼻子,怒斥:你离我远点!赶紧走! 可这大爷脸皮比城墙还厚,被骂了也不臊,反倒凑得更近,翻来覆去念叨那套混账话,赖在旁边不肯挪步。 女子的嗓门越来越大,终于引来了不远处散步的路人,大爷才收敛了些,往后退了两步,嘴里还嘟囔着“我不怪你”,那副“我大度包容你”的姿态,看得女子胃里翻江倒海,明明是他耍流 氓骚扰人,倒好像自己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女子全程攥着手机,把这糟心的一幕都录了下来。 回到家后,她越想越气,把视频发到了网上,想让网友给评评理,怎么会有这样的老人。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炸锅了: 有人说,年纪大不是耍流 氓的挡箭牌,这种骚扰行为跟街头混混没区别。 也有人气愤的说:换我早扇上去了! 也有人感慨:现在有些老人仗着年纪大就肆意妄为,把公共场合当成了自己撒野的地方,败坏了整个老年群体的名声。 当然,也有人认为女子的做法不对:直接一开始就明确拒绝让大爷离远点!别这种诱导式聊天,还发网上,大爷不懂套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法也明确将违背他人意愿的语言骚扰、肢体骚扰等行为纳入处罚范畴。 本案中,大爷在公共场合对陌生女子提出“给你500块,咱俩耍耍”等带有性 暗示的冒犯性语言,反复纠缠且被拒后仍不离开,属于典型的违背他人意愿的语言骚扰行为,已干扰了女子的正常生活与心理安宁。 女子有权当场报警,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大爷作出拘留或罚款的处罚。 这一规定打破了“年纪大可免责”的误区,明确了骚扰行为无论年龄大小,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公民在公共场合的人身安全与人格尊严提供了明确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