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同样演唱会翻唱别人歌曲张韶涵的做法就很好 同样是演唱会上翻唱别人的歌,不同的处理方式,带来的观感确实很不一样。比如张韶涵之前在翻唱《阿刁》的时候,就做了个好示范。她没因为当时自己和赵雷在名气上有差距就图省事,而是先老老实实联系对方团队,走完授权流程才在舞台上唱。其实按当时的状况,就算“先唱后补票”,大概也不会引起太多争议,但她还是坚持把该走的程序都走完了。 这些年,张韶涵也常提到一个很朴素的观念:翻唱前获得授权、支付版权费,算不上多高的要求,而是对原创作者最基本的尊重。这话听起来简单,真正能做到,其实挺见职业素养的。 说到底,版权这件事,很多时候就看愿不愿意多花一点心思。规矩是明摆着的,主动去遵守,既是对创作者劳动的理解和体谅,从长远来看,也是对自己专业口碑的一种维护。毕竟,尊重别人的作品,最终也是在尊重自己的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