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规定:公职人员“8小时外”收入严禁触碰六大红线,看看你的“业余”收入是否合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违者将面临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一、大绝对禁止收入 1. 违规经商与入股:不得个人或合伙办公司、开网店、注册个体工商户;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境外注册公司或入股,包括代持、影子股东等隐蔽形式。 2. 挂证取酬:挂靠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如建造师、会计师证等)不履职取酬,属明令禁止。 3. 违规兼职取酬:未经批准在企业、中介等经济组织兼职;或经批准兼职但领取薪酬、奖金、津贴、顾问费、咨询费等额外利益 。 4. 有偿中介与信息牟利: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居间、介绍、撮合等有偿中介活动;或利用内幕信息(如项目、土地出让、重组等)买卖股票、信托、基金等非正常获利 。 5. 利用公权资源“揽私活”:借用单位人脉、平台、设备、涉密信息等资源,为个人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收取好处费、介绍费。 6. 其他违规营利活动:如违规众筹、集资、放贷收息;以“劳务”“咨询”为名变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 二、合规边界与提醒 - 合法可行:纯体力劳务(如跑滴滴、送外卖)、业余时间创作投稿/出版版税、经批准且不取酬的公益兼职、自有资产合法租赁(依法纳税)、合规投资(不利用内幕信息)。 - 核心原则:不利用职权、不影响本职工作、不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利益往来、依法纳税。 三、风险提示 - 监管正通过大数据核查工商登记、银行流水、股权代持等,深挖“隐形经商”与利益输送。 - 即使亲属代持、名义法人/股东,仍可能被认定为违规参与经营。 守住“当官不发财”的底线,合规增收才能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