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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请假回家后猝死,工伤认定引争议,法院判决太解气 “大快人心!”河南,一保安

保安请假回家后猝死,工伤认定引争议,法院判决太解气 “大快人心!”河南,一保安值夜班,感到发冷感冒,便请假回家,岂料,回家4小时后却突然猝死,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未曾想,公司竟称保安“未直接送医”,不能算工伤,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这件事刚曝光的时候,不少网友都捏了一把汗,毕竟劳动者猝死的情况不少,可一旦不是在工作岗位上当场出事,公司总能找出各种理由推脱责任,这位保安的遭遇,更是戳中了很多打工人的痛点。 先说说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位保安大叔平日里兢兢业业,值夜班本就辛苦,夜里气温低,身体突然出现不适,又是发冷又是感冒,浑身难受得扛不住,才跟公司请假回家休息。谁能想到,这一趟回家,竟然成了永别,短短4个小时,人就突然没了,好好的家庭瞬间陷入悲痛,家属不仅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面对后续的生活保障问题,实在让人心疼。 家属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经过核查,结合保安的工作情况、发病时间线,依法做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这本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合理保障,可公司却偏偏不认可,还揪着“未直接送医”这一点不放,执意认为不算工伤。 公司的这番说辞,听起来好像有理,实则站不住脚。保安是在工作岗位上感到身体不适的,夜班的工作环境本就容易诱发身体突发状况,他因为感冒发冷请假回家,是正常人的正常选择,谁身体不舒服第一反应都是回家休息,而不是直接去医院,毕竟一开始只是感冒的症状,谁也想不到会发展到猝死的地步。 公司只盯着“没直接送医”这个表面情况,却忽略了核心事实:保安的身体不适,起源于工作期间,回家休息是发病后的自然延续,猝死和工作劳累、夜班工作状态有着直接的关联。要是按照公司的逻辑,只有在岗位上当场倒下才算工伤,那劳动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打工人身体出现不适,连回家休息的权利都没有了吗?这显然不合情理,也违背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 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没有被公司的片面说辞带偏,而是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仔细核查了保安从工作发病到回家猝死的整个过程,认定其发病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最终驳回了公司的诉求,维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 这个判决一出来,真的让人拍手称快。法律从来都是讲情理、讲事实的,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保护的是每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多用人单位在员工出现意外时,总想着推卸责任,找各种细枝末节的理由拒绝承担责任,可法院的判决,恰恰给了这些企业一记警醒:劳动者为公司付出劳动,在工作中引发身体问题,企业不能随意推脱责任,工伤认定的核心,是看事故与工作是否存在关联,而不是抠无关紧要的细节。 对于普通打工人来说,这个案例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告诉我们,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引发的身体伤害,哪怕不是当场在岗位上出事,只要有合理的因果关系,就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各大企业,要尊重劳动者,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别总想着钻法律空子,漠视员工的生命健康,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条鲜活的生命逝去,终究是让人惋惜的事,好在法律守住了公平正义,给了家属一个交代,也给了所有劳动者一份安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