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支付给老外的佣金需要代扣增值税与个税么?老外在国外帮我们国内企业介绍他们国外当地的客户来我们境内购买商品。解答:根据2026年后实施的增值税法及相关规定,外贸企业支付给老外的佣金通常需要代扣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1.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法》第四条与《增值税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若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即构成境内应税交易。老外在国外帮国内企业介绍国外当地客户来境内购买商品,服务成果在境内消费,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根据《增值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所以,外贸企业作为购买方,需代扣代缴增值税,税率通常为6%。2.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老外在国外为国内企业提供介绍客户的服务,其取得的佣金所得是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取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适用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率,按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