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香港刑法香港监狱 「一名入境香港 女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被判即時坐監兼罰款..」一名入境香港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香港《應課稅品條例》(《條例》),昨日(三月三十一日)在新界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坐監三個月及罰款四千港元。
人員於三月八日在新界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四十五歲抵達香港女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二萬零九百二十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共約八萬五千港元,應課稅值約六萬九千港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香港海关 對判刑表示歡迎,反映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港元及坐監七年。香港法律香港执法财经 ……..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