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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个大一女生,收到学校发来的“违纪处分告知书”,理由是:在校内兼职送外卖。

重庆一个大一女生,收到学校发来的“违纪处分告知书”,理由是:在校内兼职送外卖。

林同学今年刚上大一,今年1月开始,她就在学校里面跑腿送外卖。家里条件不算好,想着趁课余时间赚点生活费,也不出校门,安全又方便。校内像她这样的学生有十来个,好几个都是贫困生,就靠这个补贴日常开销。

第一次被学校工作人员撞见的时候,她被要求写了一份保证书。林同学当时也没多想,觉得可能就是个警告,写了就写了。

可前两天她又送的时候,又被逮着了。这次不一样,学校直接给她发了一张纸,白纸黑字写着拟给予警告处分。告知书上引用的校规条目是“违反其他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她翻开校规查了半天,发现这个“其他”条款里,压根没提“送外卖”三个字。

一个校规里没有明确禁止的事,怎么就成违纪了?

有媒体追问之后发现,学校其实有一个口头规定,是在新生开学时在大礼堂说过的:不允许校内兼职送外卖。也就是说,这个禁止学生送外卖的规定,是口头传达的,没写进校规里。

一个处分,靠的是口头规定。

事情被曝光后,3月26日学校回应了,说处分流程已经中止,没有实际处罚她,事情已经妥善解决。

但什么叫“妥善解决”?

有律师分析了这件事,说得很直接:学生勤工助学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学校不能用一个“其他”这样的兜底条款来随意限制学生的劳动权。

更让林同学想不通的是,校外外卖骑手可以自由进出校园送餐,本校学生在校内跑腿却要被处分。校外的能进来,校内的反倒不能干。

她是大一新生,刚进大学半年多,想靠自己挣点生活费,结果被学校发了处分告知书。她查校规没找到依据,学校说“已经中止了”。然后呢?没了下文。

校内现在还有十多个像她一样的学生在送外卖,其中有贫困生,有家庭困难的学生。他们以后还能不能送?校规里那条模糊的“其他”条款,下次还会不会用在他们身上?

学校没说。

你怎么看这件事?

来源:综合现代快报、新京报、光明网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