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小学生因标错自然段被老师掌掴十几下,脸红耳鸣后转为抑郁,被迫转学,母亲王女士凭录音自认打脸,老师仍站在讲台,校方拖延处理,教育局已介入调查,却仍未下达停职决定。 2024年12月9日,江苏常州。一堂普通的语文课上,一个男孩低头盯着课本——自然段标错了。 就这点事,老师抓起书,对着他那张稚嫩的脸,扇了十几下。 耳光声落下的那一刻,男孩的脸肿了起来,耳朵里嗡嗡作响,半天才缓过神。而这仅仅是噩梦的起点。 一年零三个月后,也就是2026年2月,那个男孩已经换了所学校,却走不出那段阴影。他被诊断出抑郁症,需要长期服药。他的母亲王女士,至今还在奔波维权。 讽刺的是,那个老师还在讲台上教书。 王女士手里攥着什么?一段录音——老师亲口承认自己动了手。几个同学的证词。学校领导推诿的录像。还有厚厚一摞医院诊断书。这些加起来,足以让任何一个正常人相信:施暴者该付出代价。 可现实却很冰冷。学校只一句“正在调查”“已反馈停职诉求”,便再无任何后续回应,事情就这样被搁置,迟迟没有结果,让人看不到任何希望。那个老师每天走进教室,面对一群孩子,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这背后藏着什么? 学校太清楚该怎么处理了:拖。只要不把事情闹大,家长的耐心会耗尽,时间会替他们解决问题。毕竟,王女士要工作、要生活、要照顾孩子,而老师有稳定的工资和编制,这场博弈从一开始就不对等。 更关键的是,孩子的伤看不见。脸会消肿,耳鸣会好转,但心里的恐惧和自卑不会。那些医院开出的“抑郁症”诊断,在法律上能构成什么伤害? 按照现行法律,扇耳光通常只算“轻微伤”,对应的是5到10天治安拘留和一点罚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及以上伤害,才符合《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未达轻伤程度的,一般不适用该条款追究刑事责任。 可问题是,谁来鉴定?走完司法程序要多久?孩子还小,经得起折腾吗? 王女士不是没想过这些。她只是咽不下这口气。 这起事件撕开了一个老问题:教师的惩戒权到哪里为止? 在传统教育观念中,戒尺常被视作管教的合理工具,人们普遍信奉“严师出高徒”,认为严格的管束与惩戒,有助于督促学子勤学上进、成就学业,这种认知在旧时教育场景中十分普遍。 但时代变了,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两套逻辑相互冲突、彼此交织,而现有制度并未对二者的适用范围划出清晰边界,导致权责模糊、执行两难。 结果就是出了事,要么学校捂盖子,要么家长闹大,中间那个真正需要保护的——孩子,反而成了最沉默的当事人。 有人说王女士太较真,孩子不过挨了几下,长大就好了。可谁能保证?那十几下耳光改变的东西,可能需要这个孩子用一辈子去消化。 而那个至今稳坐讲台的老师,又会给多少孩子“管教”? 答案悬在那里。王女士的维权还在继续,那个男孩的噩梦或许会慢慢淡去,也可能永远不会。 参考信息:常州一老师被指殴打学生致抑郁 3月30日报道,江苏常州新北区某小学家长王女士(化名)向@热度新闻 反映,她替自己孩子维权一年多,目前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孩子也已被迫转学。新 孩 学 教育2026-03-3 12:10热度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