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太大了!重庆,一男子买了一辆价值60万的进口540i宝马车,2个月后,他开车发生剐蹭去补漆,才发现自己的新车竟然是维修车,他愤怒的要求4s店退车退款,被拒后把对方告上法庭,要求退车退款,并赔偿他3倍购车款,万万没想到,最后反被索赔天价赔偿! 60万买辆进口宝马540i,两个月后因剐蹭补漆时才发现,这车根本不是新车。车主江先生气急败坏,要求退一赔三,索赔175万。 官司打下来,法院只认退车退款,三倍赔偿一分没给。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后来发视频曝光此事,反而被4S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5.5万。 这起消费纠纷的走向,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初那个“买到维修车”的简单故事。 2024年4月,江先生在重庆一家宝马4S店提了这辆进口540i。60万的车价,他先掏了20万首付,剩下的走5年贷款,月供9800块。提车那会儿确实高兴了一阵子,感觉这么多年的豪车梦终于圆了。 谁都没想到,这份开心只维持了两个月。 那天江先生开车拐弯,不小心蹭到了路边的石墩子,右前部位掉了一大片漆。 他把车开进常去的维修店,想着补个漆顺便做个保养。给他检查的是个干了快20年的老师傅,拿着手电里里外外看了半天,脸色越来越沉。 引擎盖螺丝有明显拧动痕迹,里面几个关键部件像是换过的,车身补漆的次数不止一次。老师傅最后直接说:“你这车以前补过不止一次漆,根本不像新车。” 这句话对江先生来说简直晴天霹雳。他怎么都不敢相信,自己贷款买回来的“全新宝马”,竟然是修过的车。 江先生不死心,自掏腰包800块,找了专业第三方机构做全面鉴定。三天后报告结果出来,每一项都写得清清楚楚,前保险杠和引擎盖都有补漆印记,再加上历史维修记录,完全不符合新车要求。 拿着这份报告,江先生冲回4S店讨说法。 4S店销售总监态度很硬,直接把话撂在桌面上:你自己找人做的检测,没有法律效力,不能说明问题。 紧接着 4S 店就亮出了全套进口及销售正规手续,强调该车由宝马总部原装进口,出厂前经过严苛检测,不存在任何异常。 双方来回扯了好几轮,谁也不让步。江先生一咬牙,起诉。 他要求退车退款,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总共索赔175.17万。 官司进入审理阶段后,法院确认了车辆确实有维修记录。但问题卡在了关键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这些维修一定发生在卖给江先生之前,更无法证明4S店明知有问题还故意按新车卖。 一审判决下来,法院支持了退车退款,但驳回了三倍赔偿请求。江先生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结果看似矛盾,实则反映了法律层面的严格分层:车况已与消费者对“新车”的合理期待不符,退车退款说得通。但欺诈要件中的“明知”和“故意隐瞒”证据不足,三倍赔偿就站不住脚。 4S店能守住这条线,靠的是完整的手续链。进口、报关、销售,各环节都挑不出明显毛病。再加上进口车在运输、报关、海关查验等环节本身就复杂,法院认为“不知情”的抗辩在现有证据下没法被推翻。 江先生拿回了购车款,但三倍赔偿一分没拿到。这口气他咽不下去。 他把整个经历剪成视频发到网上:买车、发现车有问题、起诉维权,一五一十讲了出来。视频很快爆了,播放量破百万,评论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他,纷纷替他鸣不平。 结果,剧情突然反转。 2025年5月,江先生收到法院传票,这次他成了被告。起诉他的正是那家4S店,理由是“侵犯名誉权”。 4S店称视频损害了门店和品牌形象,导致营业额损失超1亿,要求他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再加上律师费、公证费5.5万,总计105.5万。 维权者一下变成被告,江先生估计自己都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目前,江先生对案件提出了管辖异议,原定开庭时间已取消。4S店表示产品质量纠纷已按判决执行完毕,名誉权案件由专人处理。 这两起案子还在分轨运行,尚未落槌。 这起案件暴露了高价值商品维权中最现实的一道坎:消费者往往能发现车有问题,却很难证明这问题是卖之前就存在的,更难证明商家当时就知道。 进口车运输链条长,责任时间点被拉长,给了“不知情抗辩”更大的生存空间。 法律对欺诈的认定要求“明知且故意”,这套门槛设计是为了防止滥诉,但在具体案例中,确实让消费者的举证难度陡增。 与此同时,消费者借助网络发声虽然能放大关注、借舆论施压,但一旦内容越界,也可能面临名誉权诉讼的风险。 舆论是把双刃剑,能帮弱者的声音被听见,也能把维权者推进新的法律战场。 这个案子到现在还没有终局。 真相到底是什么,谁该为这辆“维修过的新车”负责,或许要等法院最终判决才能揭晓。 信源:北方网 2026-03-06 10:36 重庆一男子买到瑕疵车后发视频维权,4S店索赔百万被法院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