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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池的产权和使用权 我觉得既然这么热门的话 我就发一条微博来讲一讲本质关于电

关于电池的产权和使用权 我觉得既然这么热门的话 我就发一条微博来讲一讲本质关于电池的产权和使用权,就是在你买车的时候选择买或不买,对吧

但是这么一个动作呢,指的是对 C 端消费者来说的,但是对于法规端和对于企业端而言,这个问题就更加复杂了

因为对于企业端而言,其实企业端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将同一块电池和同一个型号的电池,本质上在法规端打通了它们的一致性这个事情是之前所有企业里面几乎没有企业在做的但只要这个企业经营换电或换电相关内容业务,他就必须要去做法规端打通的事情

因为只有第一前提是法规端打通,认可、买断和租赁。换句话说,就是拥有或不拥有产权的电池,在同一个法规和同样流通条件下,能够互相认可,这个事情才成立

所以你看到的换电体验,什么体验先进,什么时间先进,什么确定性先进,什么体感有保障,这些所有的一切通通都是第二位的。【第一位是建立在法规率先打通的前提条件之下】

之前我们本地有个车友特别搞笑,还是工商局的 gwy,对于这个事情还提出了很大的疑议。我直接在群里,也没有客气,我说,你可以提出异议,但是我可以拿出所有工信部的备案给你看,我拿出每一台同级别电池的车辆的工信部备案给你看,也就意味着在同平台电池的情况下,我的工信部备案全部将这些电池通用备案做了一遍。既然我通用备案都做了一遍了,你在这件事情上疑议是什么?你要不要把你的 gwy 申论拿出来重新考一遍?那天在群里,是我先开麦的。我把工信部备案拿出来之后,哥们儿作为公职人员 一样阴阳怪气的。我只是没把那个截图亮出来而已,亮出来难看的是他,不是我。

我不知道大家每次看工信部的整车备案都在看什么,对于一台能换电的车而言,工信部的整车备案除了它的那些参数配置可以选配什么以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这块电池容量的电池在这台车上本身有没有进行备案,如果有且备案了多台车 那就说明了它的通用性。

那么既然有通用性的话,那它就是可以合理合法合规且备案过后的流通的。那既然合理合法合规 且按照备案后流通,并在流通过程中早就已经确认了电池购买方的产权方全责人,那就是,谁的电池出事了,谁掏钱修啊?到底有什么问题呢?

我想到了有一次一个(po 莉丝)大哥跟我说:我跟你聊了几个小时下来发现,你才应该去考申论。🌚🌚

我:谢谢大哥抬举我 我不想值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