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走进那家干锅店的时候,大概怎么也想不到,一顿饭能把一万五千多块钱吃没了。
点的是一份干锅牛蛙。
锅端上来,热气腾腾,香味扑鼻。他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嚼着嚼着,牙齿突然硌到一个硬东西。
那一下,疼得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刘先生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没看出到底是什么。但他知道,自己的牙崩了。
后来去医院一查,牙齿冠部断裂,牙髓暴露。医生说得种牙,一套治疗下来,一万五千多块。
这个数字,搁谁身上都心疼。
刘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我在你店里吃饭,吃的是你做的菜,牙在你家饭里磕碎的,凭什么我自己掏钱?
他去找干锅店要说法。
干锅店的回答也很硬气。首先,店里的牛蛙从采购到加工,每一步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没问题。其次,牛蛙本来就带骨头,吃饭的人自己得心里有数,别什么都赖店家。最后,事情出了以后,店里第一时间检查了刘先生桌上的锅具,也查了后厨的牛蛙食材,根本没发现什么异物。
双方谁也不让谁,刘先生一纸诉状,把干锅店告到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法庭上,刘先生拿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票据,证明自己确实花了这么多钱,牙也确实伤了。
但这些还不够。
法官告诉刘先生,想打赢官司,得证明两件事。
第一,那个磕坏你牙齿的硬物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二,这个东西不是牛蛙本身带的骨头,而是不该出现在菜里的外来异物。
这就是民事官司的举证规则。合同纠纷里,谁主张对方违约,谁就要拿出证据来。
刘先生愣住了。他这才发现,自己拿不出任何东西来证明那个“硬物”是什么。
没有照片,没有视频,没有实物,什么都没有。
店家那边倒是有条有理。他们说,干锅牛蛙经过高温烹制,牛蛙骨骼早已软化。自己平时吃饭嚼到牛蛙骨头,也从来没出现过牙齿断裂的情况。退一步讲,牛蛙本身就带骨头,这谁都知道。消费者点这道菜,就得有基本的风险意识。
法院最终认定,刘先生未能完成举证责任,无法证明店家存在违约行为,依法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万五千多块钱,全得自己扛。
碑林法院的法官在案件审结后,专门给消费者提了个醒。
法官说,像牛蛙、螃蟹、坚果这类食材,本身就带骨头或硬壳。消费者在吃这些东西的时候,自己得有个数,吃东西小心点,别因为疏忽把自己伤着了。牙齿看着硬,其实挺脆的,崩一下就完了。
这话说得在理。
很多人都有个误会,觉得“我在店里受的伤,店家就得赔”。其实不一定。关键是看你能不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店家的责任。
法官还给了三条很实在的建议。第一条,遇到这种事,别慌,第一时间拍照录像,把食物、餐具、周围环境都拍下来。那个硬物千万别扔,那就是证据。第二条,消费小票、支付记录、就医病历、医疗费票据,这些东西一张都不能少,全是后面打官司的核心材料。第三条,吃带骨头的菜,自己多留个心眼。
这事说到底,就是个举证的问题。
刘先生拿不出证据,就没办法证明那个硬物到底是什么。万一是牛蛙本身的骨头呢?那店家还真没责任。
毕竟,你点一份干锅牛蛙,吃到骨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一万五千多块钱的补牙费,就这么打了水漂。
大家觉得,这件事店家到底该不该负责?如果你是刘先生,你会怎么证明那个硬物不是牛蛙骨头?
信息来源: 陕视新闻、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通报、中国报道、陕西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