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执法香港刑法香港监狱 「三名入境香港 男旅客進口及管有未完稅香煙罪成被判即時坐監兼罰款..」三名入境香港旅客因進口及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四月二日)在九龍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坐監五個月至七個月,以及被罰款五百港元至一千港元。
人員於二月三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三十二歲及三十八歲的抵達香港男旅客,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七萬三千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十二萬八千五百港元,應課稅值約二十四萬一千三百港元。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今日各被判處監禁七個月及罰款五百港元。
另外,香港海關人員昨日(四月一日)在香港国际机场 截查一名三十三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八萬二千二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十六萬九千九百港元,應課稅值約二十七萬一千七百港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他今日被判處坐監五個月及罰款一千港元。
香港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港元及坐監七年。
圖4:三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及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四月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五至七個月及罰款五百至一千元。圖示於一名三十三歲抵港男旅客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
圖5:三名入境旅客因進口及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四月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五至七個月及罰款五百至一千元。圖示於兩名分別三十二歲及三十八歲抵港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的未完稅香煙。香港法律香港法治财经 ……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