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上海,女子离婚多年,偶然得知自己离婚后,名字被刻在前婆婆的墓碑上,竟是儿媳身份。

上海,女子离婚多年,偶然得知自己离婚后,名字被刻在前婆婆的墓碑上,竟是儿媳身份。女子无法接受,更气前夫不问自己一声就刻名,于是,她找前夫要求把墓碑上的名字去掉,没想到,前夫说:老人安葬20多年,不能惊扰逝者,双方僵持不下,闹到法院,结局让人唏嘘。 林女士偶然间得知了一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自己离婚多年,自己的名字竟然被刻在了前婆婆的墓碑上,身份还标着儿媳。 她难以接受,这件事简直成了她的心结,憋屈许久之后,她直接把前夫告上法庭,执意要抹去墓碑上自己的名字。 事情是这样的,上世纪70年代初,林女士就和前夫何先生结了婚,两个人一起过了快30年,算得上是老夫老妻,只是后来感情淡了,两人和平协议离婚。 离婚之后,两人就各过各的,很少再有来往,林女士也慢慢开启了自己的新生活,彻底走出了这段婚姻。 再后来,林女士听说前公婆相继去世,想着自己已经不是何家的人,就没去祭拜,也没多过问后事。 本以为日子能一直安稳过下去,可当林女士得知墓碑刻名一事,她瞬间怒火中烧,心里又堵又难受。 她怎么也想不通,两人都离婚这么多年了,早就不是一家人,自己早就没了“何家儿媳”这个身份,前夫凭什么不跟自己商量一下,就私自把名字刻在老人墓碑上? 每次想到这件事,她都觉得浑身不自在,总觉得别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连正常生活都受到了影响,心里的疙瘩越结越大。 她觉得,前夫这是不尊重自己,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让她平白无故多了没必要的困扰。 林女士实在忍不下去,一怒之下找到了前夫何先生,要求他把自己的名字从前婆婆的墓碑上去掉,还得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 可何先生说什么都不同意。 何先生说出了他的理由:因为当年母亲和林女士婆媳关系特别好,就算离婚后,林女士也常来看望老人,刻上她的名字,是为了完成母亲的心愿。 而且老人已经安葬二十多年了,动墓碑就是惊扰逝者,他实在不忍心,也不想因为这事惹得其他家人不满。 两边各有各的道理,一个非要除名,一个坚决不肯,事情彻底僵住了。 无奈之下,林女士只能将何先生起诉到法院。 其实,这事林女士别扭可以理解,离婚后,老人才去世,但是何先生不告知一声,就把林女士的名字刻上前婆婆墓碑上,确实不妥。 这就好比一段早就结束的关系,硬生生被人钉在墓碑上,甩都甩不掉。 往后不管是自己去扫墓,还是家里人、朋友问起来,就会特别尴尬,心里肯定堵得慌。 林女士不是小题大做,前夫都没有提前问她一声,跟她商量一下,让她觉得自己的身份没被尊重。 而且,离婚后,她想好好的生活,却被过去的一段旧关系绊住了,精神上肯定受困扰,她想把名字去掉,就是想图个清净,回归自己现在的生活,不想再和前夫家有这种扯不清的牵扯。 从法律方面,林女士有权要求前夫去掉墓碑上的名字吗? 何先生基于孝道和老人遗愿刻名,初衷是成全过往。 但在法律视角下,林女士的姓名属于她个人的人格权。 《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非本人授权或因法定关系(如婚姻、血缘),他人无权擅自将其作为“家属”标记在墓碑上。 随着二人离婚生效,林女士在法律上已不再具有“儿媳”这一身份,前婆婆墓碑刻其名既违背了客观事实,也侵害了她对自身姓名的控制权。 所以,前夫不能擅自将林女士的名字刻在母亲墓碑上。 因为,祭奠权主要保护的是近亲属对逝者的哀悼利益,通常包括在墓碑上署名的权利。 然而,这种权利仅限于具有法定亲属关系的人员。 但林女士与何先生离婚后,双方的法律姻亲关系已经解除,她对前公婆不再享有法定的祭奠权。 反之,何先生也不再享有在前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作为家庭成员“署名”的处分权。 经过法院调解,二人有所缓和。 林女士表示,只要把名字去掉,可以少要一点精神损失费。 何先生表示,会做通其他家属的工作,把林女士名字去掉,也愿意给她补偿。 最终,达成调解方案,何先生在一个月内去除墓碑上林女士的名字,为表达歉意,他自愿补偿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