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北京,64岁大爷到一按摩店按摩时,一连点了2个女技师为自己服务,过程中便感觉忽冷忽热,女技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忙前忙后地照顾大爷,还劝大爷就医,不过遭到了大爷的拒绝。大爷的病症加重,将大爷送医抢救,但是悲剧的是大爷最终还是死亡。事后,虽然经鉴定大爷系猝死,但是大爷的家人难以释怀,认为按摩店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以及安全保障义务,对大爷的死亡存在过错,要求按摩店赔偿! 杨大爷可不是第一次去这家按摩店,他是店里的老VIP,办了卡常来,那天是2024年8月1日下午,大爷跟往常一样进店,一上来就点了两个女技师,想好好享受一把,一下子选了背部、中焦、腿部还有腹部腹股沟四项按摩项目,俩技师轮流陪着给他服务。按说这是挺平常的事儿,按摩放松嘛,谁知道中途就出了岔子。 按摩的时候,杨大爷就时不时跟技师念叨,说自己忽冷忽热的,浑身不得劲。说实话,俩技师也没太当回事,可能觉得大爷就是按摩时有点受凉,或者力道没适应,也没停下服务,就随便安慰了几句,还帮着调了调空调温度。 大概下午4点左右,所有按摩项目都做完了,这时候杨大爷的不舒服就更明显了,开始拉肚子、一个劲冒虚汗,胸口还发闷,站都有点站不稳。 店里的工作人员一看不对,赶紧忙前忙后照顾他,给倒水、拿饼干,还给他测了血压,测出来的数值明显不正常。 他们也知道杨大爷做过心脏手术,有心脏病史,就劝大爷赶紧去医院看看,别硬扛。可杨大爷也是个倔脾气,摆着手说不用,觉得自己就是累着了,躺一会儿就好,任谁劝都不听。 工作人员没办法,只能把他扶到空的按摩间里平躺休息,时不时过去看看,可也没采取更实在的措施,既没赶紧打120急救电话,也没想着联系大爷的家属,就这么陪着大爷耗着。 从按摩结束到下午6点40分,整整拖了2小时40分钟,直到大爷的情况突然恶化,喘不上气、意识也模糊了,店员们才慌了神,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 可惜啊,一切都太晚了,救护车赶到后,赶紧把杨大爷送进医院抢救,可不管医生怎么努力,最终还是没能救回大爷的命。 后来经过司法鉴定,确定杨大爷是猝死,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也就是说,不是被人害的,就是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的意外。 大爷走了,家属肯定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都够难受的,何况是晚年丧亲,心里怎么都过不去这个坎。 他们觉得,虽然大爷是猝死,但按摩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尽到该尽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了大爷的死亡,所以就把这家按摩店告上了法庭,一开口就索赔150多万,说白了就是想讨个说法,也弥补一下心里的伤痛。 面对家属的索赔,按摩店也觉得自己特别冤,一个劲喊屈。 他们说,大爷的死是自己身体基础病导致的,跟按摩服务没有直接关系,而且他们的工作人员已经尽力照顾大爷了,还主动劝大爷去医院,是大爷自己拒绝的,他们总不能强行把大爷绑去医院吧,所以觉得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这事儿闹到法院,法官可不是凭谁喊冤就听谁的,得查清楚所有细节。经过详细审理,法院还真找出了按摩店的问题。 首先,当天给大爷服务的两个技师里,有一个根本就没有相关的从业资质,她的资质证书是事发两天后才补下来的,等于就是无证上岗,本身就违反了行业规矩,而且无证的技师,对有心脏病史的顾客,也缺乏基本的风险判断能力,这是第一个硬伤。 其次,按摩店明明知道杨大爷有心脏手术史,在大爷已经出现拉肚子、冒虚汗、血压异常这些明显的危险信号时,只做了倒水、休息这种简单的照看,没有及时打120,也没有联系大爷的家属,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应急处置太不到位了,这就是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不过法院也说了,杨大爷自己也有很大责任。他作为成年人,自己的身体状况自己最清楚,明明做过心脏手术,有严重的心脏病,还一下子做这么多按摩项目,身体不舒服了,既不主动联系家人,也不自己打120,还拒绝店员送医的建议,非要硬扛,这才是导致猝死的主要原因。 最后法院判决,杨大爷自己承担85%的主要责任,按摩店因为技师无证、应急处置不当,承担15%的次要责任,赔偿家属23万多块钱。 按摩店不服,还提起了上诉,结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之后,还是维持了原判,也就是说,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其实说来说去,这事儿没有绝对的冤与不冤。杨大爷确实是自己太固执,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要是当时听劝去了医院,说不定就不会出这悲剧。 而按摩店呢,看似冤,实则一点都不亏,无证技师上岗本身就是违规,遇到顾客突发不适,应急处置又不到位,赔点钱也是应该的,算是买了个教训。 说到底,生命就一次,不管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得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别等出了事儿再后悔,就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