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专挑弱势群体下手的人贩子邱某江,被判无期了
刚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拐卖犯罪典型案例,看得人怒火中烧,也终于等来了最解气的判决!
2018年到2021年这三年多里,邱某江为了赚黑心钱,打着“介绍婚姻”的幌子,专门把黑手伸向了最没有反抗能力、最需要保护的精神病患、智力障碍妇女。他通过他人牵线,从监护人处收买、骗走这些受害女性,先带到自己的住处非法控制,再转手高价卖给别人当妻子,短短几年就拐卖了6名妇女,非法获利19万元。
更令人发指的是,在拐卖控制的过程中,他还丧心病狂地奸淫了其中2名被拐卖的妇女。
这些本就身处困境的女性,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却成了他牟利泄欲的工具,每一次拐卖、每一次侵害,都是对人性底线的疯狂践踏,对法律尊严的公然挑衅。
法院的判决,给了这个恶魔最应得的惩罚:
以拐卖妇女罪判处邱某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的居间介绍者、出卖受害妇女的相关人员,也全都被依法惩处,一个都没放过 。
很多人问,他又拐卖又强奸,为什么不数罪并罚?
这里必须给大家普个法: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不单独定强奸罪数罪并罚,而是直接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加重情节,量刑直接升格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
邱某江拐卖妇女多达6人,还奸淫受害人,两项都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加上他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这个无期徒刑的判决,完全是罚当其罪,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拐卖犯罪“零容忍”的态度。
人贩子没有心,尤其是专门挑弱势群体下手的犯罪分子,更是罪加一等,绝不能姑息。我们永远期待,每一个拐卖妇女儿童的恶魔,都能得到最严厉的惩处,也愿每一个女性都能被妥善保护,远离伤害。
大家觉得这个判决解气吗?你认为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该怎么从严惩处?
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人贩子被判无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