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上,有对两位老师对不起的地方,一辈子都非常内疚,良心上过不去,只好在此向这两位老师道歉,说声对不起。 当时我在农村初中当校长,学校有位女民办教师,年纪也较大,一直在食堂工作,后来承包学校食堂。学校总务主任跟我说,现在民办教师有退养政策,年龄差一点,她教育局有熟人,叫我去动员她申请退养。我找她谈了以后,她向教育局申请,最后批下来了退养。 她退养后第二年,省里通知所有民教教师全部转正,但要求是有文凭和职称的。当时有一批民办教师,是通过关系进来,文化水平低,在中学做食堂炊事员,油印员等职员工作,为了转正只好给他们造人凭,职称,转正后都是按干部退休。这样问题来了,她退养的钱很少,本来她也可以转正的,退休后的钱差太多了。她找过我一次,我很不好意思,觉得对她不起。 我们县原民办教师的解决还是做得较好,1977年恢复高考后,就停止招民办教师了,只能做代课教师,师范也招了一届代课教师班,最后也没招了。因此,没有发生大批清退民办教师的现象。 我校当时我位年轻男代课教师,是因高考偏科落榜,他数学教得好,受到学生及家长的好评。那时一直讲要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权聘用教师。我太天真了,为了留住这代课教师,我找他谈话,跟他说你书教得好,要去拿个大学文凭,考个教师资格,到时候我首先聘你当老师。后来他考上了师大数学系本科函授,四年毕业了,遇到清退代课教师,他只好到县稀土公司去上班了。临走时来与我道别,说他师大四年函授白念了,搞得我很不好意思,好像我骗了他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