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一女子把70岁老母送养老院,护工端一盆开水,直接把母亲左脚丢进盆里,母亲觉得太烫,把脚拿出来,对方又给按了进去,导致老人3度烫伤,2根脚趾截肢,养老院不把母亲送医院,还把药费停了。养老院:你没走医保,如果走医保的话,养老院就该承担这么多。 2025年11月18日晚上7点,王女士的手机亮了。 屏幕那头是养老院的声音:“你妈脚被烫了,没事,不急。”她愣了一下。脚被烫了?这叫没事? 王女士当时自己躺在医院,刚做完手术。可她不敢等,挂断电话就往养老院跑。第二天清晨,当她冲进那间屋子,看到母亲的左脚,整个人都僵住了——脚趾头黑得发亮,伤口化脓,整只脚像块烂木头。 医生看完倒吸一口凉气:三度烫伤,左脚两根脚趾得截掉。 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事情要往前推几天。护工端来一盆热水要给老人泡脚,可这水压根没掺凉水,滚烫。老人有脑梗,左脚感知迟钝,感觉烫了想把脚抬起来,护工不让,硬生生把脚按回去,还喊她把另一只脚也放进去。 这护工事后拍着脑袋说:“哎呀,太粗心了,开水里忘掺凉水。” 三个字说得轻巧,两根脚趾就这么没了。 更气人的在后头。烫伤之后,养老院压根不提送医院的事,只打点滴消炎。老人看不见自己伤成什么样,只能任人摆布。 过了好几天,脚都发黑化脓了,院方才慢吞吞打电话通知家属,还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口气。 等到王女士把母亲送进正规医院,医生摇头:早该来的,拖太久了。 王女士彻底绷不住了。 送母亲去养老院,她原本是希望老人能安享晚年,可现实却给了她沉重一击,让老人落下终身残疾。 这还不算完。事后王女士找养老院讨说法,院方直接把药费停了,还抛出一句让人无语的话:“你没走医保,走医保的话我们只能承担这么多。” 不走医保就不赔了?第三方责任还能转嫁给公共基金?这脑子是怎么长的。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没这么简单。 养老院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民事赔偿跑不了。虐待被看护人罪,护工涉嫌刑事犯罪。 延误治疗直接导致伤情加重,若造成法定重伤后果,相关人员的过失行为将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三重责任叠在一起,院方想甩锅,门都没有。 一个家庭的不幸,折射出整个行业的病灶。 王女士把母亲托付给养老院,真的是情非得已。她即将手术,没办法时刻陪伴在老人身边照料起居。她期待专业机构能弥补这个空缺,结果呢?护工连水温都不测,直接把滚烫的开水往老人脚上招呼。 老人本来就脆弱,脑梗加糖尿病引发的失明,让她连自我保护的能力都没有。看不见伤口,不知道疼到什么程度,只能任人摆布。这种双重脆弱的叠加,本来就需要加倍小心,可护工连这点基本耐心都没有。 养老院呢?从人员管理到服务流程全是漏洞。没有水温测试流程,没有岗前培训记录,没有日常监督机制。护工敢这么大胆地虐老,说明院方要么压根没管,要么默许纵容。 现在很多家庭都面临这个困境。 年轻人要工作,要养家,24小时守着老人不现实。把父母送进养老院,是把晚年托付给专业机构。可当这种信任被一次次践踏,谁还敢轻易托付? 养老服务从来不止是管吃管住,更离不开真心的关爱、足够的耐心和沉甸甸的责任心。当一家机构把利益摆在老人安全前面,它就已经不是养老院了,而是伤害老人的深渊。 监管部门该出手了。这种害群之马必须清除,行业准入门槛必须提高,常态化的检查考核惩戒机制必须建立。对虐老、漠视老人权益的行为,只有零容忍,才能还这个行业一点清白。 老人是弱势群体,是每个家庭的牵挂。他们为家庭和社会奉献了一生,晚年理应得到最基本的善待。 这不是高要求,而是道德底线,也是法律底线。 两根脚趾换来的代价太沉重。但愿这个教训能让整个行业惊醒,而不是在热搜过后继续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信源:患痴呆症老人在养老院伤害室友致死,其子女及养老院是否需要担责?判了!2025-11-03 23:29·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