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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终害己!”男子戴40万劳力士约见女网友,被用300元赝品调包,女子或面临十

“害人终害己!”男子戴40万劳力士约见女网友,被用300元赝品调包,女子或面临十年以上刑期 内容摘要:北京33岁男子刘先生戴着40万的劳力士手表与20岁女网友吃饭。女子以“也想买表、想试戴”为由,约他再次见面并送他1000元礼物。刘先生携带三块表赴约,不料劳力士被女子用300元网购的仿品调包。刘先生察觉异常后报警,民警在男厕所洗手池下找到真表。女子因涉嫌盗窃罪,涉案金额40万元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文从事件经过、法律分析、警示意义三方面展开。来源:红星新闻。 --- 一、女网友回请吃饭,还送千元礼物,男子心花怒放 北京的刘先生,33岁,工作累了喜欢在网上聊聊天。前不久,他认识了一位20岁的女网友,长得漂亮,说话也干脆,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刘先生请她吃过一次饭,之后一直想再约,又不好意思开口。 没想到,女子主动发来信息,说要回请他吃饭。 刘先生激动坏了。更让他惊喜的是,女子特意叮嘱他:上次你戴的那块40万的劳力士很帅,这次也戴上吧。 女子解释说,自己也想买表,但不太懂,想借这次吃饭的机会向他请教一下表的知识。她还说,想试戴一下他的表,看看合不合适,因为表带可能需要调整。 刘先生一听,觉得女子对自己有意思,心里美滋滋的。他不仅带了那块40万的劳力士,还把家里另外两块压箱底的表也一并带上,总共三块,准备好好给女子讲解一番。 两人见面后,女子立即递上一份礼物——价值1000元的东西。刘先生心花怒放,觉得这女孩子太有心了。他主动拿出三块表,一一展示,还让女子试戴。 二、表回到手上感觉不对,一查竟是赝品 女子试戴完后,借口离开了。刘先生低头一看自己手上的劳力士,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成色、重量,都不对。 他赶紧报警:“这块表不是我的!是个赝品!”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女子曾去过一楼的卫生间。民警立即在卫生间搜寻,最终在男厕所洗手池柜子底下,找到了刘先生那块真正的40万劳力士。 原来,女子约他吃饭、送他礼物,全都是为了让他放松警惕。她事先在网上花300元买了一块高仿劳力士,趁试戴的时候调了包,把真表藏在了男厕所,准备等刘先生离开后再回来取走。 刘先生拿回真表,惊魂未定。他手里还攥着女子送的1000元礼物,感慨道:“幸好没被这礼物蒙蔽了双眼。” 三、法律分析:300元仿品换40万真表,不是盗窃是什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律分析一:女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不是诈骗 有人可能会问:女子不是通过欺骗手段让男子主动把表给她试戴的吗?这算诈骗吧? 其实不是。诈骗罪的核心是“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主动交付财物”。本案中,刘先生只是让女子“试戴”,并没有把表送给她或者同意她拿走。女子趁其不备,用仿品换走真品,本质上是以秘密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分析二:4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十年起步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那么40万算什么档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财物价值3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本案中手表价值40万,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标准。 也就是说,这名20岁的女子,一旦被定罪,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念之差,大好青春可能就要在监狱里度过了。 法律分析三:如果女子得手,还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如果女子成功把表带走了,那她藏表、取表的行为还会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问题。不过幸好刘先生发现得及时,民警也迅速找到了真表。 四、结论: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子说完了,最后说几句。 一个20岁的年轻女子,为了贪一块表,送礼物、请吃饭、精心策划调包计,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结果呢?表没拿到,反而把自己送上了刑事被告席。十年以上的刑期,等她出来,人生最好的年华已经过去了。 刘先生这次算是幸运的,及时发现、及时报警,挽回了损失。但他的经历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网上交友,尤其是涉及贵重财物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最后想问问大家: 你觉得女子被判十年以上,冤不冤? 如果你是刘先生,发现表被调包了,你会怎么做? 网上交友需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