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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张财主强娶一名美貌女子做妻子。谁知不到一年,他就发现妻子与账房伙计私下交好

明朝,张财主强娶一名美貌女子做妻子。谁知不到一年,他就发现妻子与账房伙计私下交好。但他并没声张,反倒客客气气地请岳父岳母来家里吃饭。可就在两天后,妻子却惨死在娘家。 整个明朝中后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皇族、勋戚、宦官圈占大量庄田,普通农户和小商贩夹缝求生。像何绮家这样靠卖豆腐维持生计的平民,不过是那个时代最寻常的底层缩影。 何家父母供养不起女儿的将来,张财主派人来说亲时,两人心里清楚这门亲事是怎么回事,却又没有半点底气拒绝。张财主在当地收保护费、霸占市场,就算何家今天把人赶出去,明天的麻烦只会更大。 何绮那年嫁过去时,心里装着另一个人林麒,对面林家的儿子,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早就暗中相许。林麒原本打算等何绮生辰时,托父母上门提亲,偏偏张财主的聘礼先到了一步。 何绮嫁入张家之后,林麒没有就此死心,托人说项,进了张家做账房伙计,不过是想离何绮近些,能护着她一些。 张财主表面上对何绮从不苛责,实则心里盘算得精细。当他发现何绮与林麒往来密切,并亲眼看见两人在湖边说笑时,张财主并没有当场发作。 按照《大明律》的规定,丈夫若能当场捉奸并同时杀死奸夫奸妇,法律上可以免罪。但张财主彼时并未捉奸在床,若公开行凶,反要担上杀人之罪。 于是他换了一条路。他以叙旧为由,将何家父母请来府上摆席,席间谈笑风生,还不停给两位老人夹菜。何家父母受宠若惊,以为女儿在张家混得不错。 饭后,张财主提出让何绮随父母回娘家住几日,何绮没多想,当晚便收拾了行李离开。 何绮前脚刚走,张财主后脚就对林麒动了手。事后对外的说法是林麒深夜失足溺水,人被送回了林家。何绮次日清晨在娘家听到消息,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林麒之死,不只是失去一个人,而是彻底断了她唯一的念想。 何绮的处境,在明代实在是走投无路。明代洪武元年,朱元璋曾下诏:民间寡妇三十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岁后不改节者,官府予以旌表并免除家中差役。此后各地官府将贞节牌坊数量视为政绩,大家族亦以此为荣。 历史学家董家遵曾统计,明代被官方登记在册的守节女性多达两万余人,是先秦至元代总数的数十倍。在这样的社会压力下,一旦女子被扣上"奸妇"的名声,轻则被官府发卖,重则被宗族以私刑处置,绝无半点转圜余地。 何绮明白,林麒死后,真相早晚会传开。与其等着被张财主以那个名目处置,不如自己了结。当天,何绮跳进了河里。 张财主第三日去何家接人,才知道何绮也没了。 两个死人,一个说是溺水,一个说是自尽,地方官府没有深究,此案就此了结。 这在明代并不奇怪。马俊亚在研究淮北地区明清两性关系的学术论文中引用了大量地方志记录,道光年间,铜山一名女子王某夫亡守节,被文生马允恭率人强抢为妾。 王家告到县衙,知县不过判了一点身价钱了事。马允恭亲属在县衙任职,最终逍遥法外。有财有势的人,杀人之后的遮羞布,向来都是现成的。 张财主此后再未娶妻,也不敢再像从前那样横行。只是这种收敛,对何绮和林麒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