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恶意下单碰瓷的诈骗行为,处罚还是太轻了!对中小商家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折磨,以及由此引发的商家对普通消费者的信任崩塌,这些无形的伤害根本无法用简单的刑期衡量,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杀一儆百,才能彻底遏制这类歪风邪气!
江苏男子陈某三年间恶意下单2700余次,祸害900多家网店,靠虚构退款、投诉威胁、批量秒退等下作手段胁迫商家交“和解费”,制造千万空转流水,让不少小微商家库存混乱、流量暴跌,甚至濒临倒闭。他钻平台规则漏洞,把正当维权当成牟利工具,手段恶劣、波及面极广,给整个电商经营环境都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仅仅获刑一年六个月,这样的处罚远不足以匹配其造成的危害。商家不仅要承担物流、包装、技术服务费等直接损失,还要承受店铺信誉受损、经营心态崩溃的无形压力,更会让商家从此对正常消费者心存戒备,破坏整个电商交易的信任基础。
法律绝不能对这类网络碰瓷姑息纵容,理应结合其作案次数、危害范围、主观恶性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平台也要补上规则漏洞,司法机关出台更严厉的判例,只有让恶意碰瓷者付出惨痛代价,才能真正守护商家权益,维护公平的电商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