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蠢货的狂吠。一审胜诉,你急什么?叫得越凶,越说明你对法律程序一窍不通,或者就是故意胡搅蛮缠。在一个实行二审终审制的国家,一审只是走完了一个法律环节而已,你有什么好得意的?即便二审维持原判,法律还赋予了当事人申诉的权利,案件依然可能再审。
真正不要脸的是,让你拿出捐赠凭证,你却玩起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把戏。而案子才刚出一审判决,你就高调宣称“全捐”。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就算二审维持原判,你所谓的这笔钱,和你宣称诈捐的金额相比,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更何况二审还没宣判,你根本没资格谈什么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