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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州太湖龙之梦那事儿看了吧?俩游客点了两菜两饭86块,店员直接嫌“点太少”不

最近湖州太湖龙之梦那事儿看了吧?俩游客点了两菜两饭86块,店员直接嫌“点太少”不让吃。虽然景区后来道歉罚了店家,但这口气确实难咽。咱今天就掰扯掰扯,这种“嫌你穷”的操作,到底犯了哪几条法。

嘴上说没低消,身体却很诚实

视频里游客问“有没有最低消费”,商家嘴硬说“没有”,转头就以“点太少”把人往外赶。这在法律上叫“变相设置最低消费”。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第12条写得明明白白: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不管你是明着贴牌子,还是暗着轰人,只要实质上是按金额筛选顾客,就是违规。

你被侵犯的“两权”

商家这一拦,直接踩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两条红线:

1. 自主选择权(第9条):我想吃啥、吃多少,是我自己的事。你嫌86元少,那是你觉得不划算,但不能剥夺我吃饭的权利。
2. 公平交易权(第10条):交易得是公平的。你提供饭菜,我付钱,你不能因为我付得少就给我脸色看,甚至拒绝服务。这不是做生意,是强制交易。

店里的“霸王条款”就是废纸

有些店墙上会贴“人均消费不满XX元恕不接待”,这种条款在法律上叫“格式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和 《民法典》第497条都说了:凡是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一律无效。所以,别被店里的告示吓住,那玩意儿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遇到这种事别怂

下回要是再碰上店家嫌你点得少、拦着不让吃,照着这三步走:

1. 留证据:手机掏出来,录像、录音、拍小票,把店家的嘴脸和话术都录下来。
2. 打电话:直接打12315(或1234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对这种“变相低消”查得很严。
3. 硬刚到底:如果协商不成,保留好证据可以直接起诉。法律支持你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说句大实话:只要我点的餐够吃、我愿意付钱,你商家就没资格用消费金额给我分三六九等。86元也是客,别把游客当KPI刷。

参考来源:凤凰网、极目新闻相关报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