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有人冲过来,当众扇你耳光,你能不能还手?
很多人会说:可以。但今天陈律师要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故事。
山东一位开小饭馆的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一个醉酒的男顾客,因为她劝了一句别用桌角开瓶盖,冲过来就对她脸上打了三拳。她倒在桌边,顺手抓起一个啤酒瓶挡了一下。
就这一下,让她背上了“互殴”的罪名。拘留,罚款,还被告上法庭索赔四万块。对方先动手打人,但警察说:你也还手了,所以你们是“互殴”。
她不服,开始打官司。一审,败诉。二审,败诉。再审,还是败诉。
整整四年。一个普通女人,一边开店,一边打官司。直到检察官介入,直到案子打到省高院,法官才最终说:她这是正当防卫,不是互殴!撤销所有处罚!
各位,这不是她一个人的事。在广西、在湖南,都有几乎一模一样的事——被打的人一还手,就变成“互殴”。
为什么?因为很多地方的执法有个潜规则:谁受伤谁有理,有还手就算互殴。这和稀泥的做法,寒了多少人的心?
但张女士的胜诉,是个转折点。法律终于明确说:面对不法侵害,你可以防卫。你的还手权,受法律保护。
所以,如果有一天,不幸是你遇到了这种事,记住三件事:
第一,如果可以,第一时间用手机拍,让视频说话。
第二,报警时,第一句话就说清楚:“对方先动手打我,我是为了保护自己。”
第三,如果还被认定“互殴”,别轻易认罚。法律正在改变,你可以像张女士一样,去复议,去诉讼,去找检察院。
我们每个人,都是张女士。她的四年,为我们所有人争回了一个明确的道理:
挨打不是活该,防卫不是互殴。法律,应该保护还手的人,而不是惩罚还手的人。
从今天起,记住这个道理。因为当不公平找上门时,你怎样对待自己,就是法律将怎样对待你的开始。
如果现在有人冲过来,当众扇你耳光,你能不能还手? 很多人会说:可以。但今天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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