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人员退休金改革,“老人老政策”到底是啥概念?你倒是跟老人解释清楚啊?就这样对老人的呼吁置之不理,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态度吧!
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改革的时候,宣传的是“老人老政策”,中人过渡政策,新人新政策。
为了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让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金,在2015年对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猛涨工资。增长幅度空前喜人,专门用来缴纳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公积金等等。
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退休人员,被称之为老人。这些自然无缘享受猛涨的这份工资。
对于这一点,退休老人没意见。毕竟人家涨工资有时间节点。谁也没有胡搅蛮缠,没人提出任何非议。
对于退休金老人老政策,大家的理解,应该就是在此改革之前,所有行政事业退休人员,一直执行的退休金政策。
那时的退休金政策包括:
1、退休时按政策核算出来的基础退休金以及各种政策性津贴补贴。
2、退休之后和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形成联动。
3、退休之后,和所有退休人员一起,享受国家每年出台的退休金增长政策。
这三块加起来,保证了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不因退休时间的早晚,形成断崖式差距。
在2014年之前,那么多年,那么多的退休人员,基本没有人因为退休金差异大小问题提出过非议。即使有点差距,也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同时,在以后的阳光普照上涨中,对年龄大的老同志,给予一点倾斜,这差距就越来越小了。
如今实行的退休金政策,之所以会让早退老人感到心理不平衡,实际上是因为退休时间早晚,导致的退休金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这个差距用贡献大小、缴费多少等已经不能解释了。一个80岁的正处级退休干部,凭什么就该比一个60多岁的正处级干部退休金少几千元?一个80岁的一直在高中工作的中学特级教师,凭什么就应该比一个60多岁的一直在初中小学工作的中小学高级教师退休金少几千?
他们现在不是处于相同的物价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吗?80岁的人买东西更便宜吗?
退休老人感到不理解的是,为什么要把“老人老政策”进行阉割,切除和在职人员工资增长联动这一项呢?既然是老人老政策,为什么不把一直实行的政策延续下来呢?
掌管这方面政策的有关人员,不应该对这个问题做一下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