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富婆死了,很多朋友在谈她当年拆胡同四合院的事,也有人反驳说那些地方本来就已经是破破烂烂大杂院了,住在里面的人就等着拆了,改善居住条件有什么不对巴拉巴拉巴拉……事情真的如此吗?
你可以去查查她当年拆掉的,全是破破烂烂的大杂院吗?是不是也有保存非常完整的、具有文物价值的四合院?
即便是破破烂烂的大杂院,住在里面的居民真的都同意拆吗?条件都满足了吗?总共就十几平米,一平米给多少钱?够他们买房吗?
最后一点,这一点是最重要的,也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即便全都已经成为破破烂烂的大杂院,即便大家全都同意拆,那么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四合院,在它建造的时候,是一个院子里面建成十平米一间的群租房对外出租或出售吗?是什么时候开始,经过什么样的时代变迁,变成的七十二家房客的大杂院?是谁把它变成了大杂院,然后又是谁说这居住条件不行啊,要改善,拆!整个过程的逻辑说得通不?
当然不止四合院,各地各种历史建筑都是如此,比如石库门。而且富婆也只是其中一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