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男子花1077元/晚住酒店,结果发现自己5104元买的面霜被人挖走一大截。男子又气又心疼,找到酒店负责人讨要说法,对方却说,酒店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让他报警处理。男子因为有事要办,不能耽时间,就没报警。但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在网上吐槽了此事。
---
3月29号那天,这位马先生心情还不错,独自入住苏州W酒店,当晚房费1077.01元,也算犒劳自己一下。洗漱完随手用了自己那瓶赫莲娜“黑绷带”面霜,100毫升的正装,花了5104块从郑州丹尼斯百货买的,还剩差不多三分之二的样子,他想着明天早上再用一次,顺手就搁在洗手台上了。
谁成想,晚上外出回来,洗完脸准备护肤,一拿起那瓶子,轻得不像话。打开盖一看——膏体见底了,明显是被人转着圈儿挖过一遍!这位大哥当场火冒三丈,当即找到酒店值班经理,本以为会得到道歉和补偿,没想到对方一句话堵得他哑口无言:“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你报警处理。”
“第一次遇到”?同一天另一个住客也被挖了!
马先生后来把这事儿发到社交平台上,不是为了要赔偿,就是想提醒大家住酒店多长个心眼。结果评论区一下子炸开了锅。更魔幻的还在后头——天津一位陈女士主动联系上他,说她住苏州W酒店也遇到了同样的事儿,自己的“黑绷带”也被人用手指挖出了一个大坑,分量肉眼可见少了不少。
陈女士当晚9点多就向值班经理反映了,对方同样回复“从未发生过类似问题,是第一次遇到”。好家伙,同一天晚上同一家酒店,两位客人先后遭遇面霜被盗挖,酒店经理对俩人说的话如出一辙——都是“第一次”。这叫什么事儿?
酒店甩锅“报警”,价值五千的面霜谁买单?
面对陈女士的投诉,苏州W酒店提出补偿方案——两张“酒券”。陈女士当场拒绝了:我花几千块买的护肤品被糟蹋了,你给我酒券?我要的是新面霜!
至于酒店的态度,倒是挺统一的:你来报警吧,我们配合。这话听着是不是特别耳熟?每次酒店出事儿,投诉到前台,对方永远是那一套:您报警处理。可问题在于,住客往往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哪有时间跟酒店耗着走法律程序?
一查发现,这根本不是个例!
实际上,酒店的“第一次”说辞,在网友们的吐槽面前完全站不住脚。有网友直接指出,酒店客房很多都用临时工,尤其在旺季人手短缺的时候,这种监管盲区恰恰给了某些人心存侥幸的空间。
还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类似的遭遇,住酒店出去一趟,买的水果就莫名其妙没了,找酒店问,对方同样是“第一次遇到”。更有甚者,去泰国旅游,新买的拖鞋都能被人顺手拿走。这话说出来可笑,但谁摊上了谁心疼。
更离奇的是,另一位自称“有同款遭遇”的网友发文控诉,苏州W酒店工作人员夜床服务的时候,竟然直接把人家的面霜给用光了!一瓶“黑绷带”少说大几千块,几乎能抵上普通上班族一个月的工资了,这人挖的时候良心不疼吗?
到底谁干的?房卡只有住客和酒店有
仔细一想,这事儿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在哪?房卡只有住客本人和酒店方持有。除了自己,能自由进出房间的,无非就是保洁、开夜床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其他拥有万能卡的人员。
3月29日这一晚,同一家酒店至少两位客人的“黑绷带”同时被盗挖,如果这是巧合,那这巧合未免也太刻意了。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连续发生,那大概率就是酒店内部人员干的。”
马先生很委屈,陈女士很无奈,下一个轮到谁?
马先生因为行程太紧,选择了不报警,这事儿就这么憋屈地过去了。陈女士也因为同样的原因,没跟酒店继续纠缠下去。两人发帖本意都是提醒别人,没想到揭开了一个更大的问题——这类事情发生得远比酒店宣称的“第一次”要频繁得多。
住客入住高档酒店,付着不菲的房费,图的就是那份安心和舒适。可谁能想到,放在洗手台上的一瓶面霜都保不住?更离谱的是,当住客发现问题找酒店维权时,对方竟然理直气壮地推给警方。酒店的入住合同里,难道不包括保障住客财物安全这项基本义务吗?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