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理解起来并不复杂,10年前没有增值税的法律,如果在10年前就税务行政部门认定改补缴N税金是合法的行政行为(决定),但是不一定是合理行为;如果是在增税税法生效以后,再追溯10年前的涉税事项是错误的行政行为,法院纠正了税务错误的行政行为是税务行政部门的爱护,对今后的税务以法行政的保护。
这个问题理解起来并不复杂,10年前没有增值税的法律,如果在10年前就税务行政部门认定改补缴N税金是合法的行政行为(决定),但是不一定是合理行为;如果是在增税税法生效以后,再追溯10年前的涉税事项是错误的行政行为,法院纠正了税务错误的行政行为是税务行政部门的爱护,对今后的税务以法行政的保护。